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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减免助企业渡过难关 减免540多万元

来源:县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0-03-16 18:22

新冠疫情发生以来,国务院及时出台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为企业复工复产添动能增活力,政策针对性强、含金量高,早一天落地,企业就多一份发展力量。为此,千阳县养老保险经办中心根据省市安排,对标落实、迅速行动,及时将政策落实到实处。

一、提高认识,加强政策学习。全省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视频会后,千阳中心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精弄清政策,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同时积极与县人社部门、同级失业、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做好沟通,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社会保险工作,确保阶段性减免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二、强化宣传,注重舆论引导。为确保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落地生根,千阳中心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向参保单位宣传阶段性减免政策,通过QQ业务群、微信公众号等及时推送信息,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努力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三、仔细核查,夯实经办基础。经核查,千阳县共有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单位215户,其中企业95户,均为中小微企业,正常缴费74户;按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2户,民办非企业1户,社会组织1户,机关事业单位114户,代缴单位2户。根据政策要求,有77户单位可享受此次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

四、抓早动快,减轻企业负担。按照省市要求,千阳中心先行行动,利用周末时间加班加点,加快推进阶段性减免社保费的各项经办工作。目前,已将115户单位信息提交备案,进行单位类型分类标识,包括机关事业单位113户,社会组织1户,民办非企业1户。同时,先行为11户参保企业办理2-3月阶段性减免申报缴费工作,共涉及减半征收1户、免征10户,减征2.30万元、免征107.05万元。其他参保单位的阶段性减免社保费工作目前也在积极办理中。

根据测算,此次阶段性减免预计为我县中小微企业74户月免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107.82万元;为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2户月免征0.44万元;为民办非企业1户月减半征收1.17万元。预计2至6月共为中小微企业及按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免征541.30万元,2至4月为民办非企业减半征收3.51万元,合计减免544.8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