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阳县民政局
关于下拨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
补助资金的通知
县中心敬老院、张家塬区域敬老院:
经审核,现下拨你单位1月农村特困人员供养资金103735.00元,其中:县中心敬老院生活费60000.00元,生活照料护理费22422.00元,电价补贴600.00元;张家塬区域敬老院生活费14500.00元,生活照料护理费6068.00元,电价补贴145.00元。请你院加强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