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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阳县人社局对全县协议零售药店、门诊医疗机构进行年度考核

来源:县人社局 发布时间:2018-03-22 09:10

为全面加强协议零售药店、门诊医疗机构的管理,确保医疗保险基金安全,充分发挥医疗保险基金使用效益。近日,县人社局与县医保中心对全县14家协议零售药店、门诊医疗机构2017年度履行服务协议情况进行了全面考核。

考核组通过“听、查、看”形式,重点围绕是否设置医保政策宣传栏、是否公布医疗保险投诉、举报电话,药师是否在岗,是否售卖日用品、化妆品、食用品,是否存在“以药换药”、“以药换物”、“刷卡取现”等违规行为。通过考核检查各协议零售药店、门诊医疗机构都能遵纪守规,认真执行医保服务协议和各项政策规定,对检查中发现的不规范问题,现场督促整改。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县人社局将取消医保刷卡协议资格。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对协议零售药店、门诊医疗机构定期、不定期监督检查,促进协议零售药店、门诊医疗机构规范服务行为,确保社保基金安全,切实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