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阳县民政局
关于杜海燕等6户10人享受城市低保救助资格的通知
城关镇人民政府:
你镇报来《关于杜海燕等6户10人申请享受城市低保的报告》收悉,经社区居委会入户调查,走访了解,县低保中心核查,我局2018年7月31日局务会议研究,同意拟对杜海燕等6户10人享受城市低保,月补助金额2547元,其中分类施保907元。从2018年8月1日起执行;其中齐小英等2户属于申请增添成员户,原已保障的4名家庭成员人均月补差标准均以本次审批的人均补差标准为准。
请你们在新批低保户所在社区再次公示,公示期限七天。公示期满若无异议,及时办理低保证,发放低保金。
附:千阳县城市低保救助花名表
千阳县民政局
2018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