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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低保救助——千阳县民政局关于杜海燕等6户10人享受城市低保救助资格的通知

来源: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8-08-06 10:50

千阳县民政局

关于杜海燕等610人享受城市低保救助资格的通知

城关镇人民政府:

你镇报来《关于杜海燕等610人申请享受城市低保的报告》收悉,经社区居委会入户调查,走访了解,县低保中心核查,我局2018731日局务会议研究,同意拟对杜海燕等610人享受城市低保,月补助金额2547元,其中分类施保907元。从201881日起执行;其中齐小英等2户属于申请增添成员户,原已保障的4名家庭成员人均月补差标准均以本次审批的人均补差标准为准。

请你们在新批低保户所在社区再次公示,公示期限七天。公示期满若无异议,及时办理低保证,发放低保金。

附:千阳县城市低保救助花名表

千阳县民政局

2018年82

点击此处下载《千阳县城市低保救助花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