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问:哪些单位可以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
答:我县行政区域内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其中事业单位是指:进行分类改革后的公益一类、二类事业单位。
2.问:哪些人员可以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
答:凡是符合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均可参加。
3.问:参保单位和个人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是多少?
答: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16%,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8%,由单位代扣代缴。
4.问:我今年的工资有变化,会影响今年的缴费基数吗?
答:不会影响。当年的缴费基数是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因此当年的工资调整不会影响当年的缴费基数。
5.问:我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已经满15年,可以不再缴纳吗?
答:不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足额缴纳的定义是指“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所以只要在职参保人员在单位工资待遇正常发放,即便缴费已经满15年,也必须继续缴纳养老保险,直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6.问:我现在已到退休年龄,但是缴费年限不够15年,该怎么办?
答: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应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方可办理退休,核算待遇。
7.问:我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能提前支取吗?
答:不能。个人账户储存额只用于参保人员养老,不得提前支取,每年按照国家统一公布的记账利率计算利息,免征利息税。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8.问: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去世后,之前缴纳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怎么处置?
答: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去世后,单位经办人员在去世次月申报停缴养老保险业务,并为其办理个人账户清退业务。
9.问:我已经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现在要打印参保缴费证明,该怎么办理?
答:在职参保人员如果需要打印参保缴费证明,可以联系参保单位的经办人员在网厅经办系统直接打印,也可以注册登录“陕西养老保险”APP,在“业务办理”——“我要证明”——“个人参保证明”里查询,并将查询的参保证明保存后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