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医疗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方便群众参与监督,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现将专项整治有关问题和受理群众监督举报方式公布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3年3月至12月。
二、整治范围
专项整治范围为县域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包括县人民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卫生院等各类医疗机构。
三、整治重点
1.医疗机构项目建设和医疗器械、药品、试剂、耗材采购过程中拿提成、接受有价证券、股权等“吃回扣”问题。
2.医疗机构无依据不合理检查用药、非必要使用高价值耗材等“过度医疗”问题。
3.医疗机构之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抗菌药物临床合理使用等方面突出问题。
4.医药行业主管部门履职尽责不到位、服务意识不强、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
四、相关要求
(一)投诉举报必须提供明确的时间、地点、科室、人员、具体事项内容。
(二)举报人对投诉举报提供的线索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和诬陷他人。对谎报或借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依规移交相关部门单位。
(三)有关部门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泄漏情况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从严惩处。
五、监督举报方式
电话:0917-4241396(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
邮箱:qyxwsjyz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