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
根据千阳县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脱贫劳动力和监测对象劳动力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工作的通知》(千振兴办函〔2022〕10号)文件规定,经村级初审、镇级审核、农业农村局复核,现将符合补助条件的吴龙飞等1358名跨省务工人员一次性交通补助资金61.37万元拨付到各镇,请各镇将补助资金及时兑付到务工人员“一卡通”账户,并将兑付凭证PDF版上报县产业办备案。
附件: 千阳县 2024年第一批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资金拨付明细表.docx
千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