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全县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加强违纪违法线索收集,现向社会公布举报方式及相关事宜如下:
一、举报对象
全县各级各类医保领域行政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接受医保行政部门管理指导的医疗机构、零售药店、村卫生室,医药企业(药品试剂、设备器械、医用耗材等厂家)以及与之相关联的经销商、医药代表等,参加我县基本医疗保险人员。
二、举报内容
(一)定点医疗机构通过虚假诊疗、虚构住院、串换医疗项目或药品耗材、重复收费、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过度诊疗,定点零售药店以购药名义空刷医保卡、将保健品等串换成医保药品、伪造处方销售药品耗材等方式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
(二)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玩忽职守放松管理、底线失守配合造假、互相串通对抗医保基金监管调查等问题。
(三)职业骗保人协助非参保人员骗取医保资格、非法收集参保人员医保信息虚假报销、协助医院组织参保人员虚假住院,参保人员转卖倒卖药品、重复报销、冒名就医买药等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
(四)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收受好处,为职业骗保人或参保人员骗保提供便利,或参与组织、配合骗保等问题。
(五)医保基金稽核不全面、履约检查不到位、违规办理医保待遇、违规支付医保费用、违规拖欠定点医药机构费用等问题。
(六)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贪污挪用医保基金,内外勾结欺诈骗保,监管失职失责,利用“两定”机构资格准入,资金拨付等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等问题。
三、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917-4241156
邮 箱:qyxylbzj4241156@163.com
单位地址:千阳县市民中心四楼405室
千阳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