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宝鸡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宝鸡市肉牛奶牛养殖补助实施方案的通知》(宝农计财发〔2025〕2号)精神,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经养殖户自主申报、镇村核实、县级复核,现有84户肉牛奶牛养殖主体符合条件,其中肉牛养殖81户,存栏共计5092头(补助标准:283.72元/头)、奶牛养殖5户,存栏共计1908头(补助标准:567.44元/头)。现将拟补助信息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4月16日至23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电话形式将意见反映至千阳县畜产局。
联系电话:0917-4245165
千阳县畜产局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