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非法黑加油点,消除安全隐患,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县黑加油点“大扫除”专项整治行动专班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黑加油点“大扫除”专项整治行动,并以专班办公室名义向社会公开征集黑加油点违法违规线索。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共同参与监督。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一)黑加油点
1、以生物燃料、醇基燃料、煤基清洁燃料、动力液、燃料油等新能源加注为掩护的固定加油点。
2、物流园区、铁路干线、国省干道、公交站附近,为运输车辆加油的流动加油点(油罐车)。
3、物流园区、建筑工地、大型矿山等场所对外非法经营成品油的自建油库。
4、伪装成快递车、冷藏车、洒水车、工程车、维修车等形式的流动加油车。
(二)黑色链条
1、以化工品等名义销售成品油、组分油的炼油企业。
2、以新能源、环保油、污油回收、废旧轮胎等为幌子,生产成品油、非标油的企业。
3、非法调和生产成品油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化工生产经营企业。
4、非法改装加油车的汽修厂。
5、未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利用油罐车非法从事零售经营活动的危险货物运输企业。
6、购进“不带票”成品油,篡改销售数据,以及组分油直接调和油品销售的加油站。
7、存放成品油的农业园区、农业企业,包括农机合作社(县农机中心负责)等存放农机用燃油的主体。
二、举报时间及方式
(一)线索举报受理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
(二)线索举报电话
县公安局 |
0917-4249650 |
县工信局 |
0917-4241574 |
县交通运输局 |
0917-4241243 |
县税务局 |
0917-4241581 |
县应急管理局 |
0917-4245833 |
三、注意事项
1.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对所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尽可能提供详细情况,包括黑加油点具体位置、经营时间、车辆信息、涉及违法违规行为等。
2.举报应使用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和电话,便于开展线索核查工作和反馈结果。我们将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3.对借机诬告、恶意举报、陷害等行为,将交由有关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4.举报线索由专班办公室及时交办具有相应监管职责的部门进行查处。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