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化肥、电线电缆等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部署要求,及全县大气污染防治等相关工作部署,千阳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在全县开展了化肥、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及电线电缆等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工作。
一、基本情况
本次抽查化肥产品、电线电缆产品及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均在流通领域抽样,共抽查检验了4家产品经营主体销售的6批次化肥产品、1家产品经营主体销售的2批次挥发性有机化合物、2家产品经营主体销售的3批次电线电缆产品。
二、抽查结果分析
(一)化肥产品
本次抽查化肥产品分别为磷肥3批次、复合肥3批次。重点对磷肥外观、有效磷(以P2O5计)的质量分数、游离酸(以P2O5计)的质量分数、水溶性磷(以P2O5计)的质量分数4个项目进行检验。对复合肥总养分(N+P2O5+K2O)的质量分数、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百分率2个项目进行检验。经检验有1批次磷肥不合格,其它产品均合格。
(二)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产品
本次抽查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为生态白乳胶1批次、高性能原子灰1批次,重点对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苯、甲苯、乙苯和二甲苯总和4个项目进行检验。经检验均合格。
(三)电线电缆产品
本次抽查电线电缆产品3批次,重点对电线产品绝缘平均厚度、绝缘最薄处厚度、平均外径、导体电阻、电压试验、绝缘电阻、绝缘老化前抗张强度、绝缘老化前断裂伸长率等7个项目进行检验。经检验均合格。
三、工作要求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千阳县市场监管部门将做好如下工作。
(一)强化抽查结果处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做好监督抽查结果处理工作。依法查封、扣押监督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责令不合格产品经营户停止销售同一产品,全面清理、依法处置库存不合格产品;责令不合格产品经营户停止销售同一产品,并明确整改要求,严格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组织产品召回。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二)加强质量技术帮扶。
组织有关行业组织和技术机构,帮助经营户深入查找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和解决方案,促进行业质量水平提高。
(三)广泛开展宣传活动。
千阳县市场监管部门向经营户做好化肥产品、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及电线电缆产品经营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提升经营主体的主体责任和法律意识,强化产品质量监管,严防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千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