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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经营主体年报公示公告

来源:千阳县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6-01-14 08:53

广大经营主体: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办法》《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有关规定,凡2025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设立登记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均须依法履行年报公示义务。

一、年报公示时间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年报公示时间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二、年报公示方式

可通过以下任意一种方式公示2025年年度报告:

一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陕西)(网址:https://sn.gsxt.gov.cn)报送并公示;

二是登录陕西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shaanxi.gov.cn/)报送并公示;

三是通过手机端“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秦务员小程序或“陕西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报送并公示;

个体工商户除以上三种方式外,如有困难,也可直接向各辖区市场监督管理所报送纸质年度报告。

三、相关法律责任

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要求:

如未在规定期限内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有关信息的,将被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可处1万元以下罚款。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被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四、重要提醒

千阳县市场监管局郑重提醒广大经营主体,办理报送年报、修改年报数据、申请信用修复等业务时,应使用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唯一的官方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且无需缴纳任何费用,不要轻易相信、点击其他网站、平台、小程序,不要在陌生网站输入银行卡卡号、密码等隐私信息,务必提高防范意识,切记不要向陌生人转账或支付款项,谨防上当受骗。

五、咨询联系方式

如在年报填报过程中遇到问题,可拨打各辖区市场监督管理所咨询电话:

城关市场监督管理所:0917-4241403

水沟市场监督管理所:0917-4256098

草碧市场监督管理所:0917-4251335

崔家头市场监督管理所:0917-4296068

张家塬市场监督管理所:0917-4213098

南寨市场监督管理所:0917-4293502

高崖市场监督管理所:0917-4211001

报送年报是经营主体的法定义务,也是积累信用状况的重要途径。恳请广大经营主体高度重视,依法、及时、如实完成2025年度年报公示工作。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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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