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发挥好千阳烈士纪念园爱国主义教育的阵地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和精神,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放时间
每周一至周六8:30—11:30,14:30—17:30为开放接待时间,每周日闭园进行管理维护。
二、预约接待
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会团体等单位组织的集体活动,应至少提前一天电话预约,确保单位活动有序进行。个人凭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实名登记入园,未成年人和老年人需由监护人陪同入园,无需预约。
三、服务事项及要求
1.祭扫瞻仰。单位和个人开展祭扫祭拜,提倡绿色文明祭扫,应自备花篮或鲜花等,其他所需有关事项应提前联系。
2.参观学习。单位组织参观纪念园展馆,应提前联系讲解服务(免费),并遵守展馆管理有关规定。个人参观一般不提供讲解服务。
3.研讨交流。机关、单位、团体组织开展的学习教育、革命历史和烈士事迹研讨等,可使用烈士纪念园红色会客厅进行,提供扩音、热饮用水等服务。
4.言行规范。进入烈士纪念园,应着装整齐、严谨,保持安静、庄重,不喧哗嬉闹。活动结束,及时离开,不无故长时间逗留。
四、县委、县政府组织的烈士公祭仪式或其他重要的全县性烈士祭扫祭拜、爱国主义教育活动按照县上有关安排做好接待和服务保障工作。
预约联系电话:0917-4249660。
千阳烈士纪念园事务中心
2026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