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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阳县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

来源:千阳县气象局 发布时间:2026-04-15 17:31

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充分发挥人工影响天气在增雨(雪)抗旱、防雹、水源涵养和生态保护中的作用,经千阳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千阳人影办将视天气条件和空域安全情况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为了保证作业区域内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间:2026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具体作业时间视天气和空域报批情况确定。

二、作业地点作业工具

站点名称

   编号

    所属镇村

  作业工具

备注

 三泉作业点

 610328002

      水沟镇三泉村

高炮


 曹家塬作业点

 610328001

   张家塬镇曹家塬村

高炮


 上店作业点

 610328004

     草碧镇上店村

高炮


 普社作业点

 610328005

     高崖镇普社村

高炮


 南湾岭作业点

 610328042

   张家塬镇南湾岭村

火箭


 南寨作业点

 610328007

    南寨镇闫家村

高炮


 流动作业点

 610328041

  县境内

火箭


三、弹体残骸影响区域:该作业点方圆10公里范围内

、注意事项:

(一)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使用工具37毫米人影高射炮或人影火箭发射装置,作业具有一定危险性,在作业现场安全警戒禁止群众围观。

(二)作业中可能出现弹体残骸或故障弹落地的意外情况,擅自处理该残骸极可能会发生强烈燃烧或爆炸,从而引发意外事故。

(三)当地人民群众若发现未爆炸或爆炸不充分的作业炮弹,应迅速保护现场,不要擅自捡拾,更不能自行拆卸、烧、烤或敲击,并立即与当地公安机关、镇政府、气象主管机构联系,以便妥善处理。

千阳县气象局联系电话:09174241336

千阳县气象局地址:城关镇南关路6

特此公告。

                           千阳县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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