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我县 2026 年中高考顺利进行,给广大考生创造安静的学习、休息与应考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现就中高考期间噪声管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即日起至6月22日,每日12时至14时、20时至次日凌晨7时及考试期间,居民区、文教区及周边区域禁止一切噪声污染活动。
二、高考期间(6月7日- 9日)、中考期间(6月20日- 22日),燕伋小学考点500米范围内,禁止建筑施工、室内外装修、大中型货运车辆运输、车辆鸣笛等产生噪声污染和影响考试的行为。
相关部门将加强巡查监管,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行为依法从严查处。望广大群众自觉遵守规定,共同守护考生学习考试环境。
千阳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