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取水单位:
为规范取水许可管理,依法保障取用水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及《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就县域内49户取水户即将到期取水许可证延续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凡所持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即将届满、仍需继续取水的取水户,须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45日前,向我局提交延续申请及相关材料(详见附件2),依规办理延续换证手续。请各取水户及时核对证照有效期,提前备齐申报材料,按时完成申报审批,杜绝逾期延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相关规定,逾期未提交延续申请、未完成审批的,原取水许可证到期自动失效,取水许可资格终止。证照失效后擅自取水的,将按非法取水依法查处,同步注销取水许可资质。
请各取水户严格落实水资源管理相关规定,合规取水、依规报备,按时办结延续事宜。
联系人:陈昊 联系电话:0917-4245890
千阳县水利局
202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