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宝鸡鼎丰养殖厂扩建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现将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宝鸡鼎丰养殖厂扩建项目
(二)建设地点:陕西省宝鸡市千阳县南寨镇水泉村六组1号
(三)建设性质:扩建
(四)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占地面积40.3亩,现有猪舍3栋;本次扩建拟新增猪舍5栋,并配套建设与新增猪舍相匹配的附属设施,建成后全场猪舍共计8栋。项目扩建完成后,可新增年出栏生猪14000头,全场生猪年存栏规模8500头,年出栏规模达17000头。
(五)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宝鸡鼎牧丰养殖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陕西省宝鸡市千阳县南寨镇水泉村六组1号
联系人:吴总
联系方式:13892768550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环评单位:宝鸡海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917-3507729
(七)公众意见表网络连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M5d8uoVobpK2GqO23wn9iQ
提取码:1111
(八)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网络平台:bjhailan666@163.com
联系地址:陕西省宝鸡市千阳县南寨镇水泉村六组1号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于自公告发布日起,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方便对您提出的意见进行及时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