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千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组织县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人社局等多个职能部门,对张家塬镇中心小学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的规划、消防、防雷、节能、档案和农民工工资等验收事项进行了联合竣工验收,仅用5个工作日完成该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投入使用。
自2021年被列为联合验收试点县以来,千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积极实践探索,打破部门壁垒,创新工作举措,重塑审批架构,坚持先行先试,不断深化改革,持续推行“四个三”验收模式,将分项串联验收变为多项联合验收,实现缩时限、减材料、提效率,验收时间由过去平均80个工作日压缩到12个工作日。截至目前,已组织开展县启文小学教学实验楼等28个工程建设项目联合竣工验收。
一是验收管理三统一。对工程建设项目联合竣工验收的牵头、受理、办理实行“三统一”管理。由行政审批服务局一家牵头,统一管理,牵头单位从“多头”到“一头”。验收申请由政务服务大厅工改专区统一受理,并行审核,办事窗口从“多个”到“一个”。整合各相关职能部门内部验收职能,一次验收,分项对标,办理职能单位从“多家”到“一家”。
二是验收内容三减少。对工程建设项目联合竣工验收的事项、材料、环节进行“三减少”。取消档案预验收、市政公用配套设施预验收等6个验收事项,将验收事项由15项减至9项。精减立项文件、委托授权书等多头重复提交的验收材料43项,将验收材料从97项减至54项。缩减规划、消防预验收等验收环节,对各部门验收事项进行整合,实现验收从多部门、多次、多人到多部门联合一次的转变。
三是验收方式三规定。对工程建设项目联合竣工验收的受理、次数、时限实行“三规定”管理。规定县政务服务大厅工改专区为联合竣工验收的唯一申报地点,且只需提交一套材料。规定联合竣工验收当日,各职能部门验收人员同时到场,一次验收,不再组织分次验收。规定联合竣工验收单位必须在验收结束5个工作日内出具验收意见,对验收部门未在规定时间参加验收、逾期未出具单项验收结论的,均视作相应事项验收通过。
四是验收行为三监督。对工程建设项目联合竣工验收的参与部门、过程、整改实行“三监督”管理。县工改办抓好统筹管理,对验收过程中不配合、不作为的验收部门进行通报。强化过程监督,邀请监管单位参与,对验收过程和结果进行行业监督,发现问题三方协商解决,确保事项验收经得起检验。强化整改监督,督促五方主体建立质量验收负责制,对验收反馈问题进行限期整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发现问题整改承诺未履行的,验收部门撤销根据建设单位书面承诺先行做出的验收认可决定,企业纳入失信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