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千阳县财政局接受了县人大关于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调研,县人大常委会对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提出了四个方面的审议意见,县财政局采取五项措施完成了审议意见整改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县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听取财政局长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做的《关于全县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后,局党组高度重视整改意见,迅速召开专题会议,就16次会议审议意见进行研究,提出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保证了整改工作扎实稳步推进。
二是加强学习。督促指导全县国有企业全体职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企业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切实提高了企业管理人员国有资产规范管理的法律意识,
三是明确责任。明确各国有企业是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求企业负责人认真履行企业国有资产管理职责,自觉依法管好国有资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
四是全面统计。将全县30户国有企业全部纳入国资统计范围,做到应统尽统。严把数据审核关,提升数据填报质量;做好对重要生产经营指标、重要经济运行动态的常态监测;抓好财务运行分析,对主要经济指标中重点数据变动所反映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深度挖掘和分析,监测分析推动县属国有企业健康平稳运行。
五是强化监督。依靠财会监督手段,以问题为导向,强化对县属国有企业内外部监督,重点关注国有企业投资、融资能力减低、债务负担重、往来款项未清理催收、执行制度不严格等风险点,严把风险关口,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国有企业良性发展。
六是深化改革。要求国有企业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完善国有企业董事会、监事会建设,充分发挥董事会的决策作用、监事会监督作用、经理层经营管理作用和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国有企业运行和治理,防止国有企业运行的行政化,提升企业运行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