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司法部、全国普法办“1+N”专项行动部署要求,进一步提升“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法治水平,推进基层依法治理,维护基层和谐稳定,10月31日千阳县组织举办“法律明白人”暨人民调解员培训会,各镇分管领导、业务骨干、司法行政系统全体干部、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和人民调解员代表等200余人参加培训。
培训会专门邀请陕西省“三秦最美法律明白人”、宝鸡市渭滨区姜谭路西社区党委书记兼社区主任、调委会主任陈勤莉,以“不忘为民初心,静等和谐花开”为主题,从枫桥经验的主要内容、“法律明白人”和“人民调解员”的职责及基本素质、人民调解工作应该遵循的原则及工作方法、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关键环节、基层人民调解员如何履职尽责五个方面进行详细讲解,对基层调解工作中容易遇到的困惑、问题做了全面交流,并就她20多年从事调解工作中的一些典型案例、宝贵经验予以分享,语言通俗易懂、案例生动鲜活、讲解深入浅出、内容翔实全面,为全县“法律明白人”和人民调解员上了一堂精彩的法治课。
培训会要求,“法律明白人”和人民调解员是农村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和维护稳定的重要力量,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1+N”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扎根乡土,服务群众,真正当好基层依法治理的参与者、推动者和实践者。二要切实履职尽责,充分发挥其宣传员、信息员、监督员、引导员、调解员的作用,扎实推动乡村法治建设。三要结合乡村实际,积极创新方式方法,逐步实现服务模式从“等你来”向“上门帮”转变,全面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努力建设更高水平法治千阳、平安千阳。
参加培训人员纷纷表示,通过培训使自己对“法律明白人”和人民调解员的职责使命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职能任务有了更加明晰的认识,在今后的工作中,自己将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扎实的作风、更加良好的精神风貌,全力投入到为民服务中,为法治千阳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