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千阳县应急管理局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深入推动隐患排查整治、宣传普法等各项工作,实现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
一是聚力责任落实,强化组织领导,全面深化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制定印《关于县级部门及有关单位全链条安全生产责任暂行规定的通知》,将“一法一条例”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年度述职内容。与7个镇、24个部门签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与监管企业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夯实企业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持续推动企业开展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不断完善安全风险明细表和安全风险“一张表一张图”,绘制“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分级分类做好风险管控,明确管控原则和责任主体,健全企业自查整改工作体系,督促企业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按照“两照一表”(事前隐患照、事后整改照、整改责任表)要求闭环管理,实现排查和治理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
二是聚力长治长效,强化制度建设,切实抓好法律法规落地生根。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日督导等机制,用好“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有针对性地开展行业领域执法检查行动。积极创新监管方式,实现明察与暗访相结合、专项检查与综合督查相结合、重点抽查与日常检查相结合、行业检查与交叉检查相结合,不断增强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监管和检查督查的实效性。严格落实闭环整改、动态清零工作机制,聚焦矿山、危化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燃气、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截至目前已检查企业单位380家次,排查整治隐患问题400余项,其中重大事故隐患17项。
三是聚焦本质安全,强化追责问责,维护法律法规权威。切实解决“重检查、轻执法,重整改、轻处罚”问题,严格贯彻落实《陕西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办法》等文件,对查出的违法违规问题,坚决依法依规予以打击处理。截至目前,下发各类交办单、提示函、督办函等10余份,立案处罚企业10家,其中一案双罚企业1家,约谈惩戒企业3家,曝光安全生产突出问题8个,倒逼生产主体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