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向镇政府放权赋能,切实提升行政执法社会监督水平,全面推进法治政府、法治千阳建设,3月4日,千阳县召开第二批行政执法权下放工作暨社会监督员聘任会议。县政府副县长张静出席会议并讲话。县级各行政执法部门主要负责人、各镇镇长、镇综合执法队负责人和拟聘任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参加会议。
会议集体学习了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向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下放部分县级行政执法权的决定》,宣读了千阳县人民政府《关于第二批向镇人民政府下放县级行政执法权的决定》和千阳县司法局《关于选聘张维强等9名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的通知》,10个县级部门与7个镇签订了行政执法事项赋权确认书,向9名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颁发了聘书。
会议指出,向镇政府放权赋能是持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效破解基层治理难题的重要抓手,聘任行政执法监督员是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的重要举措。各镇、各部门都要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抓紧抓实向镇政府放权赋能,不断强化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工作,全力推动行政执法工作提质增效,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千阳新篇章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会议要求,一要人员到位,各镇要配足配强执法人员,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积极有序开展执法工作;县司法局要强化执法资格管理,确保乡镇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二要学习到位,各镇要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相关部门要深入一线强化业务指导,定期做好执法培训。三要衔接到位,相关部门和各镇要从大局出发,积极配合,有序衔接,共同推进,确保行政执法高质量、不断档。四要监督到位,县司法局和各司法所要切实强化对镇行政执法行为的全方位监督,确保行政执法公开、公正、透明。
会议强调,各位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要提高自身素质,熟悉掌握各项法律法规,积极参加培训和交流活动,着力提高监督能力。要积极担当作为,既当好“宣传员”“监督员”,又当好“参谋员”“联络员”,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全力推动执法机关严格公正执法。要严明工作纪律,不越界、不越权、不徇私,严守工作纪律和有关规定,切实维护监督工作的严肃性,持续树立社会监督员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