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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千阳财政:聚焦“四个强化”推进法治财政提质增效

来源:千阳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5-08-07 16:20

近年来,县财政局坚持强化法治引领,紧扣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以“四个强化”,将财政法治建设贯穿于财政整体工作之中,全面依法履行财政监管职能,持续提升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能力水平,财政法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一、强化党建引领,夯实法治责任。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机构,落实主要负责人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明确工作细则和议事制度,把法治财政建设和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作为财政工作的重点来抓,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有效部署落实各项法治建设工作。二是制定工作规划。印发《千阳县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 年)》和年度财政法治工作要点,明确目标责任,领导班子率先垂范,执法股室、单位人员全员参与,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财政法治工作取得实效。三是坚持统筹推进。将法治建设纳入财政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与财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确保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氛围。一是领导干部“领航学”。局党组带头弘扬学法用法“主旋律”,通过主题党日、“三会一课”、党组中心组专题研讨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财政法律法规,发挥领导干部在法治财政建设中的“头雁”作用。二是财政干部“全员学”。构建“线上+线下”融合学习体系,组织全体财政干部开展常态化法治学习培训,将学法融入日常。组织专题培训,参加市县知识竞赛,制作动漫微视频等形式宣传贯彻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学促行、以赛促干,营造浓厚的学法用法氛围。三是社会公众“广泛学”。开展面向社会公众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充分把握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宪法宣传周等系列活动,向广大群众进行财政政策解读及普法宣传,营造良好的法治宣传氛围,推动形成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三、强化依法行政,建设阳光财政。一是严格落实财政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建立全口径政府预算体系,全面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加大预决算公开力度,全面实施“事前、事中、事后”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加快实施“互联网+政府采购”,积极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电子化交易,公开透明开展政府采购,畅通供应商维权渠道。严格执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管。二是有效保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经费需求。严格编制预算,各执法单位执法活动、业务办案、业务装备等工作运转经费得到有效保障。三是建立健全财会监督工作机制。聚焦健全财会监督体系、完善工作机制和强化监督主责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建立与纪检监察、审计等相关部门构建“横向协同、纵向联动”的财会监督工作格局,共同推动全县财会监督工作“一盘棋”发展。聚焦财经领域重大案件查处、财经纪律重点问题整治,结合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扎实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选取部分行政事业单位作为全县财经纪律重点问题和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对象,建立发现问题的动态整改管理机制。深化财会监督,筑牢财政资金安全防线。

四、强化创新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一是推动资金“直达快享”。与各行业主管部门紧密配合,以财政云系统为平台、以绩效监控和财会监督为抓手,以企业需求为导向,简化资金审批流程、加快资金拨付效率。二是加快隐形债务置换,推动融资平台转型发展。确保我县隐性债务“只减不增”,风险等级为绿色,无债务违约风险。三是持续深化国企改革。全面落实市县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相关会议精神,成立国资国企改革工作专班,制定印发《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工作方案(2020年—2025年)》《深化国有企业监事会改革实施方案》,召开18家县属国有企业座谈会,下沉家县国有企业开展走访调研,全面推进县属国资国企改革,增强企业发展后劲。四是及时修订公示收费目录。在县政府网站及时公示2025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方便市场主体查找,接受社会公众及舆论监督,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