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对县域内涉及喷漆业务的汽车维修企业开展了环保工作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聚焦企业环保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执法人员重点核查了各汽车维修企业烤漆房是否严格执行错时作业规定,要求汽车喷漆维修企业坚持每年4月至9月的8时至20时禁止开展喷漆作业,确保作业时间合理避开易污染时段;烤漆房顶棉、底棉、过滤棉的更换是否及时,活性炭是否完好,保障过滤净化效果;作业时污染防治设施中的光氧灯是否完好并正常运行,确保废气处理达标;错时喷漆作业台账记录是否详实完善,做到可追溯、可核查;危险废物的贮存和处置是否符合规范,做到危废间独立设置,分类存放,标识明晰,健全完善危废处理台账,做到有据可查,严防二次污染。从检查结果来看,县内涉及喷漆业务的7户汽车维修企业整体环保工作落实情况较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基本到位,个别涉漆维修企业作业环境不整洁,未发现重大环境违法行为或突出环境问题。
下一步,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将持续加大对涉漆汽车维修企业的环保监管力度,通过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环保主体责任,确保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推动辖区内汽车维修行业绿色规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