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聚焦辖区重点货运源头企业,对正硕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开展超限超载专项安全检查工作,从源头防范道路运输安全风险。
检查过程中,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人员重点核查企业货物合法配载情况,详细查看了货运车辆装载登记台账、称重记录等资料,确保企业严格按照车辆核定载质量进行配载,二轴载货汽车的车货总质量不超过18吨、三轴载货汽车的车货总质量不超过25吨、四轴载货汽车的车货总质量不超过31吨等车辆载重标准,杜绝“多拉快跑”现象,从源头把控货物装载重量。同时,执法人员向企业负责人及一线装载、运输工作人员开展超限超载安全宣传,通过案例讲解、法规条文拆解等通俗易懂的形式,普及《陕西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重点解读法规中关于车辆载重限制标准、法律责任等关键问题,引导企业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合法经营”的理念,从源头落实超限超载防控主体责任。
下一步,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将持续加强辖区源头企业动态监管,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以更严标准、更实举措全力筑牢道路运输安全防线,切实保障辖区道路通行秩序与群众出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