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新能源汽车充电产品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近日,千阳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县发改局、县公安局,针对县域内新能源汽车充电产品开展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全覆盖县内3家汽车经营主体,重点核查经营资质及充电产品质量安全情况。经查,3家经营主体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均未包含“新能源汽车充电产品”项目,其中2家经营场所内未发现相关充电产品;1家销售的“吉利”牌微型电动汽车随车赠送2KW通用交流充电枪,该产品包装内配备合格证,且合格证与标签上的产品名称、厂名、厂址、执行标准、生产日期等信息齐全规范。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向经营者发放《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安全要求》(GB 44263-2024)《电动汽车供电设备安全要求》(GB 39752-2024)标准文本6份,现场普及充电产品相关标准知识,强化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
下一步,千阳县市场监管局将强化部门协作,持续加大新能源汽车充电产品日常监管力度,为新能源汽车充电消费环境“充满”安全与诚信,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消费权益,为推动绿色出行和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