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随着《千阳县财政局关于原县委大院、政府大院资产清理清查工作方案》文件正式印发与相关会议召开,标志着全县备受关注的原县委、县政府大院资产盘活利用工作进入了实质性操作阶段。此项工作是县委、县政府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国有资产效能、节约财政资金的重要举措,旨在让“沉睡”的资产焕发新的生机,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高位推动,织密组织“保障网”
为高效、规范推进此项工作,我县成立了由县财政局牵头,县政府办公室、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等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大院资产清理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统一指挥、部门联动、各司其职”的强大工作合力,为摸清资产底数、厘清权属关系、实现规范移交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精准施策,走实盘活“先行棋”
盘活利用,清查是基础。本次工作明确了“全面摸底、分类登记、规范处置”的总体思路。整个流程分为准备、清查登记、汇总认定、移交处置及权属登记五个阶段,环环相扣,稳步推进。目前,各原使用单位正依据工作方案,对留存在原办公地点的办公设备、家具、档案资料及附属设施等进行全面现场盘点、核对与登记,确保做到账实相符、责任明晰。
明确权责,划清管理“责任田”
为确保资产在盘活过渡期的安全与管理无缝衔接,我县创新工作方式,已于近期完成了管理权限与责任的正式移交。原代管方与现资产管理单位签署了《管理权限与责任移交协议》,以明确的移交基准日划定了管理责任界线。此举标志着两个大院的管理工作正式纳入全县党政机关国有资产统一管理体系,为后续的安全管护与高效盘活奠定了坚实基础。
着眼长远,绘就用途“新蓝图”
资产的清查与移交是手段,最终目的是实现有效利用和价值提升。据了解,待全面清查完成后,将对资产进行分类处置:对可继续使用的动产,统一移交县政府公物仓,实行“循环利用、调剂共享”;对符合报废条件的,按规定程序报废处置;对核心的房产、土地等不动产,将全面推进权属统一登记至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名下,彻底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此次对原县委、县政府大院的资产盘活工作,是我县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厉行节约的一个缩影。随着工作的深入推进,这两处承载着历史记忆的院落,必将被赋予新的时代功能,在服务千阳发展新征程中展现新的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