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千阳县财政局2025年全面推行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以“六个规范”为抓手,系统推进票据管理全流程标准化,实现电子票据与纸质票据并行使用,推动财政票据管理从“纸变电”到“管到底”的管理升级。
统一标准,明确法律效力。严格遵循陕西省财政厅统一部署,启用全国统一式样、编码规则和数据标准的三类十种财政电子票据,明确规定电子票据与纸质票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报销入账和电子归档合法性得到充分保障。
规范申领,确保安全可控。首次使用电子票据需提交密钥申请和单位基本信息等材料,经市县财政审核后报省厅审批,发放数字证书。用票单位持证登录一体化票据平台,按流程申领和使用电子票据,票据申领量控制在6个月使用量以内。
严格开具,确保真实完整。严格依照《财政电子票据管理办法》开具票据,确保电子票据信息完整、真实、准确,作废票据必须开具红字票据冲抵。通过短信、邮件、应用程序等多渠道交付票据,并确保传输过程中票据内容不被篡改、元数据完整无缺。
强化核验,实现闭环管理。建立票据核销审验机制,对已使用票据的金额、交款人、项目等关键要素进行完整性与合规性审验。审验通过的票据标注“已核销”,未通过的记录问题并下发整改通知,整改期间暂停票据发放。
规范使用,夯实管理基础。建立票据管理制度,设置票据台账,专人负责票据领用、发放与归档。明确禁止转让、出借、代开、买卖等行为,杜绝串用、混用等问题。单位合并或收费项目变更时,须及时更新数字证书,确保信息安全可控。电子票据应按会计信息化和档案管理要求进行准确归档。
严肃监督,压实管理责任。依据《陕西省财政票据管理实施办法》,对因数字证书管理不善、变更注销不及时等引发的票据被盗用、签名不实等问题,由开票单位承担相应责任。对违反票据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者严肃追责,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通过“六个规范”,千阳县财政局实现了财政票据管理的数字化、规范化、智能化,不仅提高了财政管理效率,也增强了财政监督的精准性和财政服务的便捷性,为财政工作提质增效提供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