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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生态环境局】千阳县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普法宣传活动

来源:千阳县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6-08-14 11:23

为进一步普及生态环保法律法规、弘扬生态文明理念,提升辖区群众生态法治素养和绿色环保意识,8月14日,千阳县组织多部门联动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专项普法宣传活动,把通俗易懂、贴近民生的生态法治知识送到千家万户。活动现场氛围浓厚,群众参与热情高涨。通过主题展板展示、现场宣讲答疑、宣传物资发放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面向过往市民系统开展普法宣传,吸引了众多群众驻足观看、咨询学习。宣传过程中,工作人员以通俗易懂、接地气的语言,围绕群众日常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生态环保法律知识开展讲解。重点普及生态保护、环境治理、绿色低碳生活等民生领域重点内容,细致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立法背景、核心要义和重点条款,引导群众树立绿色环保理念、自觉遵守生态环境法律法规,主动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同时,本次普法宣传凝聚多方共治力量,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等12个职能部门各司其职、联动履职。各单位立足行业监管和生态保护工作职责,精准对接群众日常生产生活中的生态环保疑问,一对一为群众普法解读、答疑解惑,将专业的法律条文转化为群众听得懂、用得上的生活常识,有效补齐基层生态环保普法短板。

本次活动坚持线上线下联动、城乡同步推进,在县城文化广场开展集中宣传的同时,全县各乡镇同步开展常态化普法宣传,实现县乡两级普法宣传全覆盖。此次系列宣传活动累计发放法典宣传手册、科普折页、环保购物袋等各类宣传物资800余份,接待群众咨询200余人次,有效拓宽了生态普法宣传覆盖面,营造出全民学法、护绿共治的浓厚社会氛围。

下一步,我县将以此次全国生态日普法宣传为契机,常态化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宣传普及活动,不断丰富宣传内容、创新宣传形式、拓宽宣传渠道,持续将生态法治资源下沉基层,以法治力量筑牢县域生态安全屏障,全力护航区域生态文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