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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1年千阳县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生资格复审的通知

来源:县卫健局 发布时间:2021-10-11 17:56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厅、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2021年为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有关工作的通知》(宝人社函〔2021〕196号)精神,现将2021年千阳县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生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1年10月13日(星期三)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千阳县事业大楼B座511室(千阳县卫生健康局人事教育股)。

三、资格复审对象

报名资格审核合格所有人员。(详见附件:2021年千阳县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报名审查合格人员名单)

四、资格复审所需资料

1.《2021年宝鸡市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报名表》2份(以下简称《报名表》)。

2.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有效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信网www.chsi.com.cn打印)、《学位认证报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www.

7.卫生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各类复印件按照以上顺序装入档案袋(档案袋自备),档案袋封面必须写明姓名、报考单位及岗位、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原件现场审核后退还考生本人。

五、重要提示

1.考生进入考点时需按照防疫要求佩戴口罩,进行健康码查验和体温检测,健康码显示为绿码且体温检测为37.3摄氏度以下方可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前14天内来自或途经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需提供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

2.请考生仔细阅读公告,熟悉本人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等情况,逾期视为自动弃权。

3.资格复审后续各环节安排将在千阳县人民政府网站(www.qianyang.gov.cn)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附件:2021年千阳县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xlsx

       

 

 

 

千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千阳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