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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24年8月12日12时,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宝鸡市生态环境信访件97件,现将第十四批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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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涉及区县及部门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
是否办结 |
备注 |
1 |
受理编号为63号的信访问题为:2016年,千阳县填平西河沟河道后在原河道上建设千湖服饰广场小吃城,影响生态环境。 |
千阳县 |
群众反映的为千阳县千湖商城改建项目,2013年9月动工建设、2015年6月建成营业。建设位置地下建有涵洞,原西河沟沟道水通过涵洞流出,该项目未破坏原有地下涵洞,涵洞排水、泄洪功能正常,区域环境卫生由环卫工人每天清扫保洁,西河沟沟道水及千湖商城生活污水均收集至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
否 |
无。 |
是 |
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宝鸡市时间:2024年7月22日-8月20日
投诉举报值班电话:0917-3630660,邮政信箱:宝鸡市金台区A179号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早 8﹕00-晚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