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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4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落实情况的报告

来源:千阳县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5-02-26 15:30

按照市环委《关于进一步推动各级党委和政府及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宝环委〔2024〕1号)要求,现将2024年度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

住建局党委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始终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贯穿到住建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全过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市生态环境保护会议的讲话,传达学习各级有关大气污染治理重要文件精神,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强化抓好大气污染治理、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二、强化组织,落实岗位责任制。

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主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基层单位负责人和业务人员为组员的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高位推动,狠抓落实,严格要求,定期调度,持续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三、紧盯重点任务,保证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一)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城区建成污水垃圾处理厂一座,于2006年与宝鸡思圣环保设备有限责任公司采取BOT模式建厂运营,运营期限20年,设计规模为日处理4000吨;先后于2015年、2020年启动实施污水处理厂整体提标改造,日处理能力1万吨,出水水质达到《陕西省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全年安全生产运行,认真执行《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二)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行情况。千阳县生活垃圾处理场于2007年11份建成投用,日处理规模100吨,2012年被省住建厅评为Ⅱ级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处理场的运营管理由千阳县环境卫生监督管理站负责,按照《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每天对进场垃圾按照计量、推平、碾压、消杀、覆土流程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对地下水、无组织排放、土壤等项目定期开展监测,检测数据符合相关要求。在运行过程中制定完善了各种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处理工艺流程要求进行填埋、碾压、覆土,并配备了消毒工具,抑制臭味扩散和防止蚊蝇孳生。购置了清运车辆、装载机、推土机、地磅,新建了管理用房,设置了防飞散网,环保监测井,每天定时定点收集清运城区生活垃圾。为防止垃圾对周边环境的再次污染,完善了检测手段,定期进行消毒、预防虫害,同时加强对垃圾渗滤液的检测与管理,定期收集回流倒灌。

(三)清洁取暖工作落实情况。

我县城区供热分东、西、南3个供热站进行区域供热,现有燃气锅炉8台,供热面积供暖面积99.41万平方米。各区供热情况如下 :东区供热站安装40T燃气锅炉1台,20T燃气锅炉1台,供暖面积33.54万平方米;西区供热站安装40T燃气锅炉2台,20T燃气锅炉1台,供暖面积60.58万平方米;南区供热站安装4T燃气锅炉3台,供暖面积4.75万平方米。

(四)餐饮油烟治理工作落实情况。

一是针对酒店、学校、医院等油烟排放较大场所,我们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13家餐饮单位进行了现场年度检测,并对相关设施进行日常保养维护,对不合规的设施进行工艺提升改造,确保达标排放。二是对县城餐饮单位进行10轮次执法检查,检查大、中、小型餐饮门店208户,下发整改通知书10份,第三方清洗净化器15户,更换油烟净化器7户,地建南山酒店和千阳中学开展了第三方检测,检查中的发现问题已整改到位。三是加大餐饮油烟治理宣传培训力度,组织餐饮企业和九小场所经营者开展餐饮油烟整治培训会1场次,通过建立微信群定期推送大气污染防治和餐饮油烟治理等法规政策,使经营户牢固树立生态环保理念和知法守法的意识,为餐饮油烟治理的高效开展奠定基础。

(五)建筑工地扬尘治理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监管。全面督导落实扬尘治理“6个100%”工作措施,采取“四不两直”方法随机对全县12个建筑工地检查155次,围绕施工现场覆盖不全、工程车辆出入冲洗、建筑垃圾堆放和喷淋设施等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3份,立案处罚1件,消除扬尘治理落实不严问题82条。二是将建筑工地全部纳入宝鸡市环境监控平台,对在建项目进行24小时监测,根据预警信息及时进行现场督办整改。三是开展扬尘监测仪校验工作,督促各在建项目积极对接设备厂家,对监测仪数据准确性进行校验,确保施工全周期内扬尘在线检测仪的正常运行。四是联合县大气办、县市场监管局,对在建项目油漆、涂料等材料是否符合国家限制标准、是否密闭储存等情况进行检查,尤其对外墙喷涂等易挥发易污染工艺指导企业错时作业,极大可能减少大气污染。五是积极查处整治建筑施工噪声、社会生活噪声、建筑施工扬尘、餐饮服务业油烟、燃放烟花爆竹、恶臭污染、露天烧烤、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群众信访投诉案件,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严格执法问责力度,共约谈建筑企业3家,对大气污染防治不力的7个建筑工地进行立案查处,罚款14700元。

(六)道路扬尘治理落实情况。

按照“保洁全天候,管理无缝隙,责任全覆盖”工作总要求,制定秋冬季道路清扫保洁专项方案,根据温度变化,理配置清扫保洁力量及频次,强化车辆运行管理,持续做好城区主干道路降尘作业,确保每天不少于4次;日清扫面积达48.1万平方米,清扫车行道长度27公里,机械化清扫面积达42.5万平方米,城区机扫率88.4%。累计冲洗街道900余次,洒水降尘1300多车。在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增加县城道路清扫频次,提升道路扬尘治理水平。

(七)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落实情况。

依据“村分五类规划、八金八银引领、城乡一体运行、县域全面覆盖”的工作思路,在全县65个行政村全面推行分类减量、集中填埋、高温热解三种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模式,农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率达到95%以上。一是分类减量模式,按照“两次四分法”(第一次将生活垃圾分为可腐烂垃圾和不可腐烂垃圾,第二次将不可腐烂垃圾分为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其它垃圾)总体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处理模式。

(八)城区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情况。一是引导市民主动参与,严格分类。严格按照生活垃圾分类要求,在家庭、单位、公共场所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二是确定专职人员分区域加强对果皮箱、生活垃圾投放点的消毒消杀工作,及时规范收集生活垃圾。三是生活垃圾坚持日产日清,做到专车运输、密闭运输,对清运车辆、转运设备等及时消毒灭菌。四是生活垃圾填埋场工作人员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基础上,做到随倾倒随消杀随覆盖,减少暴露面积和时间 ,及时对生活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

(九)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

制定住建领域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预案,组织各施工企业积极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和应急值守工作,在接到市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启动通知后,及时启动我县重污染天气预警,指导施工单位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实施差异化应急减排措施,引导施工人员做好健康防护,保障社会公共生产生活良好秩序。

四、完善机制,铁腕攻坚

一是建立环境信访受理机制。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对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等不法行为积极检查处理,并及时回复查处情况,妥善解决行业领域内的环境污染纠纷案件。二是强化执法监管机制。按照预防为主、防控结合的工作思路,真正把大气污染隐患发现在萌芽、限制在准入、消除在初始。三是强化问责机制。对建筑扬尘和餐饮油烟防治措施不到位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限期整改、经济处罚、纳入“黑名单”等手段,予以惩戒,正确引导规范从业人员行为。

五、下一步打算

一是夯实工作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要求,主官主责,主管主责,抓好行业领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夯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强化绿色发展理念,推动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

二是强化工作落实。紧盯重点任务、重点领域,结合工作实际,持续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落细。细化建设、监理、施工各方主体责任,加强工地围挡、现场裸露土方覆盖、施工作业全时段喷淋降尘、道路扬尘治理等监管,加大对建筑工地、重污染天气扬尘治理督导检查力度,对不符合规范要求和标准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三是强化督导检查。坚持综合施策、重拳出击,做到排查到边到底、整治对准“病灶”、结果要经得住检验,严格执法检查,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做好排查治理,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一律要求停工整改,并做好跟踪治理,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坚决做到依法处罚。

千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