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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千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度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查检查计划(涉企行政检查计划)、涉企行政检查事项相关资料的公示

来源:千阳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6-04-27 09:20

一、巡查时间

2026年日常巡视检查自3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  

二、巡查对象

全县各类用工单位,重点检查2025年春节前发生过欠薪问题的相关企业。

三、内容和方式

采取日常巡查和专项监察结合的方式按照省市有关工作安排、劳动保障监察法律法规要求执行。 

四、日常巡视检查计划

日常巡视检查遵循服务优先、和谐执法、公正、公开、高效、便民的原则,采取日常巡查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形式进行,按比例抽取用工企业进行检查。

3月—4月,对全县在建项目抽查实施劳动监察。

5月,对全县民办教育机构抽查实施劳动监察。

6月,对全县酒店业和工程领域抽查实施劳动监察。

7月,对全县劳密企业、商超企业抽查实施劳动监察。

8月,对全县快递业、职介机构抽查实施劳动监察。

9月,对全县建陶企业抽查实施劳动监察。

10月,进行巡查小结,进行监察回头看。

11月、12月至2027年春节前,实施治理欠薪冬季行动。

五、工作要求

1.规范推进检查工作。严格按照既定要求落实日常巡视检查,企业抽查比例不低于30%,坚决避免重复检查。主动公开劳动保障举报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依规、及时妥善处置各类投诉举报事项。

2.严守执法工作规范。开展日常巡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必须主动出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证件,并将执法证件信息、执法人员信息如实记入调查笔录。巡查期间,涉及被检查单位的举报投诉案件,统一由对应主办监察员负责办理,确保工作衔接顺畅。

3.强化违法惩戒力度。对拒不配合检查、未按要求落实整改的用人单位,严格依据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作出行政处理、行政处罚决定,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开违法失信信息,强化执法震慑。

4.严格落实计划管控。按期保质完成各项日常巡视检查任务,因工作特殊需追加计划外检查项目的,必须报请分管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附件:千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涉企行政检查事项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