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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千阳县文化和旅游局2026年涉企行政检查计划、涉企行政检查事项相关资料的公示

来源:千阳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6-04-27 09:30

一、工作目标

通过有计划、有重点的行政检查,全面掌握本县文化旅游企业经营状况,及时发现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维护文化旅游市场的健康、稳定、有序发展。

二、检查依据

文化市场相关:《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旅行社条例

安全生产相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三、检查主体

县文化和旅游局各相关业务股室、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四、检查对象

本县辖区内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等文化旅游企业。

五、检查内容

经营资质方面:企业是否持有合法有效的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相关证照登记信息是否与实际经营情况一致,有无超范围经营现象 

经营行为方面:文化市场重点检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是否接纳未成年人、娱乐场所播放内容是否违规、营业性演出活动是否依法依规举办等

安全生产方面: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有效,应急预案是否制定并定期演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到位等。

六、检查方式

日常巡查:执法人员按照划分的责任区域,对辖区内文化旅游企业进行定期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

双随机抽查: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对企业进行抽查,并及时公开抽查结果。抽查比例不低于30%,原则上同一企业每年被抽查次数不超过2 

专项检查:针对文化旅游市场特定时期、特定领域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集中力量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联合检查: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形成监管合力。

七、检查时间安排

第一季度(1月 - 3月)开展元旦、春节期间文旅市场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旅游景区、星级饭店、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安全生产和经营秩序,检查比例不低于30%。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抽取部分企业进行抽查。 

第二季度(4月 - 6月)开展“五一”小长假前文旅市场检查,重点检查旅行社经营行为、旅游合同签订及履行情况,检查比例不低于20%。对文化市场部分领域开展专项检查,如互联网文化单位、营业性演出市场等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 

第三季度(7月 - 9月)开展暑期文旅市场检查,重点检查旅游市场秩序、景区流量管控、娱乐场所未成年人禁入等情况,检查比例不低于30%。针对安全生产开展专项检查,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提高抽查频次。 

第四季度(10月 - 12月)开展“中秋”“国庆”黄金周文旅市场检查,重点检查旅游服务质量、市场秩序、安全生产等,检查比例不低于30%。对全年行政检查工作进行总结梳理,对问题突出的企业进行复查,确保整改到位。 

八、工作要求

严格规范执法:检查人员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工作纪律,按照法定程序和权限开展检查,做到公正、公平、公开。严格落实“五个严禁”“八个不得”,严禁逐利检查、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任性处罚企业、下达检查指标、变相检查等行为。

加强沟通协作各相关室和执法大队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强与其他部门的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共同维护文化旅游市场秩序。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台账,跟踪督促企业整改落实。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处理结果将检查结果纳入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对信用良好的企业给予激励,对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

注重宣传引导:在开展行政检查的同时,加强对文化旅游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提高企业依法经营意识,引导企业自觉规范经营行为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附件:千阳县文化和旅游局2026年涉企行政检查事项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