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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千阳县自然资源局2026年涉企行政检查计划、涉企行政检查事项相关资料的公示

来源:千阳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6-04-27 09:32

一、总体目标

坚持依法依规、无事不扰、精准高效、公开透明原则,统筹整合各类涉企检查事项,严格控制检查频次和范围,强化分级分类监管和跨部门联合监管,推动执法监管与服务企业并重,既严守自然资源安全底线,又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全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二、检查范围及对象

全县范围内与自然资源管理活动相关的企业、市场主体,主要包括:

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从事工程建设的企业单位;

取得采矿权、探矿权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企业;

涉及土地整治、生态修复、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企业;

测绘资质、地理信息应用相关企业;

其他涉及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市场主体。

三、检查原则

依法检查原则:严格按照法定权限、法定程序实施检查,无法律法规依据不得开展涉企检查。

无事不扰原则:除线索核查、投诉举报、上级交办、专项整治等情形外,不得随意开展现场检查。

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常规检查实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检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分级分类原则:根据企业信用状况、风险等级实行差异化监管,对信用良好企业降低检查频次。

联合检查原则:积极推进跨部门联合检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的干扰。

四、重点检查事项

(一)建设用地及规划执行情况检查

重点检查建设项目用地审批、规划许可执行情况;是否存在未批先建、少批多占、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违反规划建设等行为;土地出让合同履约、开竣工约定、闲置土地认定及处置情况等。

(二)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监管检查

重点检查矿业权人证照是否齐全有效;是否存在无证勘查开采、越界勘查开采、以采代探等违法行为;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资源储量动态监测、绿色矿山建设落实情况等。

(三)矿山生态修复与地质环境保护检查

重点检查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实施情况;矿山生态修复工程进展、治理恢复基金计提使用情况;废渣废水处置、地质灾害隐患防治等情况。

(四)耕地保护及违法用地检查

重点检查企业涉及占用耕地行为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破坏耕地等行为;卫片执法、耕地保护专项整治涉及企业问题整改情况。

(五)测绘与地理信息市场检查

重点检查测绘资质单位从业行为规范性、测绘成果质量、地理信息安全保密、地图规范使用等情况。

(六)专项整治及问题线索核查

对上级交办、媒体曝光、群众举报、卫片监测、动态巡查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及时开展针对性核查检查。

五、检查方式及频次

双随机抽查:全年组织开展2次双随机抽查,根据企业风险等级合理确定抽查比例。

信用分级监管:对信用良好、无违法记录的企业,适当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对违法失信、高风险企业,依法增加检查频次。

线上非现场监管:充分运用卫星遥感、大数据监测、“自然资源一张图”等信息化手段开展线上核查,减少现场检查。

即时核查:对投诉举报、上级转办、违法线索等情形,依法依规即时开展核查处置,不受计划频次限制。

联合检查:主动对接发改、住建、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避免重复进场。

六、时间安排

第一季度:制定年度检查计划,开展“双随机”抽查对象和执法人员抽取,完成企业信用风险分类。

第二季度:组织开展建设用地、规划实施、耕地保护等领域涉企检查。

第三季度:组织开展矿产资源开发、矿山生态修复、地质灾害防治等领域检查。

第四季度: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梳理全年检查情况,公示检查结果,总结年度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严格规范程序:实施检查必须2名以上执法人员共同参与,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出具检查文书,全程规范记录。

严控计划外检查: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开展本计划以外的涉企行政检查。确需新增检查的,严格履行内部审批程序。

坚持柔性执法:落实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处罚、从轻减轻处罚等制度,以督促整改、指导规范为主,慎用强制措施。

严守纪律作风:严禁以检查为名吃拿卡要、乱收费、乱摊派、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自觉接受企业和社会监督。

强化结果运用:检查结果及时录入监管平台,依法向社会公示,并纳入企业信用记录,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本计划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千阳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附件:千阳县自然资源局2026年涉企行政检查事项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