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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一号)

来源:县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1-07-30 09:23

千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基本情况

 

千阳县统计局

千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7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全国及省市的统一部署,2020年我县组织开展了全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一年多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镇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县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配合下,我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如期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重大成果和显著成效。

一、各级高度重视

习近平总书记参加人口普查现场登记并发表重要讲话时明确指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新时代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党和国家工作中的一件大事。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市统一安排,成立了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千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由县政府办、发改局、财政局、公安局、卫健局、民政局、教体局、人社局以及各镇政府等7个镇22个部门组成,全县7个镇、65个行政村及3个社区均成立了相应的普查机构,为普查工作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各镇、各成员单位积极主动履职,充分发挥各自职能,确保了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经费到位,确保了普查的顺利实施。

二、制定实施方案

按照县委县政府对做好我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部署要求,县人口普查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制定了《千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实施方案》《千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方案》《千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综合业务培训工作方案》等方案,并结合实际,提出了人口普查区域划分、地图标绘、两员选聘、清查摸底、正式登记、质量验收、比对复查等七项工作细则,对普查内容、方法以及普查各个环节的工作流程、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作了明确规定,为人口普查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坚持依法普查

    坚持把依法依规普查贯穿于人口普查全过程各方面,深入贯彻《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认真实施《全国人口普查条例》,严格落实国家普查方案和省市县实施方案的各项要求,严肃普查纪律。将人口普查工作纳入全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督促各级组织依法依规组织开展普查工作,保证登记数据真实准确。

    四、落实创新举措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首次全面采用电子化数据采集方式,首次实行普查对象通过互联网进行自主填报,首次登记公民身份号码,首次对所有普查人员实行线上集中统一管理,显著提高了普查质量和效率。强化部门行政记录和大数据的应用,按照国家网络安全三级等保标准对普查数据信息进行安全管理。我县群众对人口普查的知晓率、参与率、配合度达到了98%以上,全县自主填报率0.47%,居全市前列。

五、精心组织登记

全县共划分普查区68个,普查小区369个,标绘建筑物31944个。组织各镇村认真选聘普查指导员94名、普查员386名,通过县上集中培训,各镇分片培训,对县镇村所有普查人员全面进行了人口普查综合业务培训,确保考试考核合格上岗。从202010111210,全县500多名普查人员严格执行普查方案,认真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要求,进社区、走村组、入庭院,对全县所有家庭和人口进行了全面普查,圆满完成普查入户登记任务,做到了普查登记不漏房、不漏户、不漏人,登记信息无漏项、无错项。

六、严控数据质量

依据《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实行严格的普查数据质量控制制度,建立普查数据质量追溯问责机制,逐级落实数据质量责任。充分利用相关部门的行政记录和物业、电力及通讯大数据,进行精细化比对复查。在摸底登记、正式登记和行职业编码阶段,县人口普查办认真组织开展了质量验收,各阶段质量抽查各项指标差错率在1‰以内,确保了普查各阶段的工作质量和普查结果的真实可靠。

七、全面摸清底数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全面查清了我县人口总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情况,既掌握了全县城乡人口规模的变化趋势,也查清了人口结构和分布状况、人口迁移流动状况,反映了我县2010年以来人口结构演变和人口社会变迁等情况,为促进全县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全面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高水平发展,提供了准确科学的人口信息数据。

八、发布普查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的规定和《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的要求,依据国家逐级反馈的普查数据,经宝鸡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并经县政府同意,县统计局和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印发千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17),公布全县人口普查基本数据信息,并通过相关媒体平台发布公报,供社会公众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