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10300-116103280160109678/2025-00015 | |
发布机构: 千阳县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5-03-31 |
名 称: 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千阳县农村财务管理规范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
有 效 性:有效 | 文 号: 千政办发〔2025〕10号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双管”单位:
《千阳县农村财务管理规范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31日
千阳县农村财务管理规范提升行动
工作方案
为推进省市巡视巡察及纪审巡联动检查反馈问题整改,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提升监管能力水平,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开展农村财务管理规范提升行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的意义
农村财务管理规范提升行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及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以“四规范、四提升”为抓手,集中整治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突出问题,全面推行村级财务“队伍建设标准化、管理制度标准化、基本账务标准化、财务核算标准化、档案资料标准化”,力争在2025年底前建立起统一高效的村级财务会计监督管理新体系,实现“监管体系健全、规章制度完善、管理科学民主、核算真实准确、资产保值增值”的工作目标,持续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促进乡村全面振兴。
二、重点工作
(一)规范账务分设,提升管理覆盖面
1.推行村社事务分离。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委社会工作部、财政局、民政局、审计局配合,制定《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与村民委员会事务分离、账务分设工作方案》。事务分离后,村党组织是村级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村民委员会的职能是负责组织村民依法自治和开展公共服务;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职能是行使村级集体资产的经营管理权,做大做强集体经济,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2.规范账务分设。开展账务分设,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村委会、村民小组分别独立核算,均执行《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村民小组在“陕农经”平台分别建立会计账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村民小组账套核算村、组两级所有集体资产及所有经营活动财务收支。村民委员会账套核算财政拨付的运行经费、指向性用于公益事业的资金等收入及其支出,村互助幸福院(日间照料中心)的财务收支纳入村委会账务进行核算和管理。
3.规范银行账户设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开立一个基本结算银行账户,并纳入“陕农经”平台监管。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在4月底前开立“千阳县XX镇XX村组财村管”银行账户,统一管理本村所有村民小组的货币资金。以前各村民小组独立或者联组开立的所有银行账户,5月底以前全部注销,资金全部缴存“组财村管”银行账户。
4.扩大监管覆盖面。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财政局、行政审批局配合,对脱贫攻坚期间及至今成立的村经济发展合作社和其他村级集体经济经营主体进行清理规范,每个村的集体经济经营主体原则上只保留一个股份经济合作社、一个公司、一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其他经营主体6月底前全部注销退出。将村级投资兴办或者绝对控股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监管范围。
(二)规范管理体系,提升监管执行力
1.补齐人员短板。各镇确定一名党委或政府领导分管农经工作,在镇综合技术服务中心设立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服务小组,落实2名专职工作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专门从事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等农经工作。由镇级统筹,为各村公开招聘一名专职三资管理人员,主要从事村组两级资产、合同、财务管理工作,薪酬待遇按市场化确定,在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费用中列支。
2.培训农村财务人员。建立完善农村财会人员岗前培训和定期培训制度,促进农村财会队伍专业能力和职业素质的提升。6月底前,由县财政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审计局、民政局配合,对全县农村财务人员进行一次为期2天的集中业务培训。保持农村财会队伍相对稳定,不随意更换村级报账员。
3.厘清监管责任。镇政府负责全镇农村财务监管,镇长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每年对各村开展内部审计工作一次。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对全县各村股份经济合作组织及代行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小组财务指导,履行监督、指导责任。县财政局负责全县各村委会的财务指导,履行监督、指导责任。县民政局负责规范村互助幸福院(日间照料中心)的财务管理工作。
(三)规范财务运行,提升核算精准度
1.推广应用“陕农经”平台。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信息化,大力推广应用“陕农经”综合信息监管服务平台。按照“应进必进”“应记必记”要求,及时记账,及时结转,切实保障集体资金“应收尽收”“应支尽支”,实现“业务全覆盖、管理全闭环、监督全过程、信息全公开、数据全打通”。
2.开展自查自纠。按照中央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集中整治三年行动要求,持续开展农村财务专项整治。各镇围绕村级收入和资金管理、集体资产及资源管理、债权债务管理、收益分配等方面,对各村2021年换届以来的所有账务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建立整改台账,制定整改措施,逐问题进行整改。一般性问题由村组立行立改,违纪违法问题及时移交县、镇纪委监委、司法部门。
3.补齐制度缺失短板。健全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四议两公开”议事决策程序和资产财务管理制度,补齐监管漏洞,用制度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制定《千阳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指导意见》和《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模板)》,经广泛征求意见后,提交县委、县政府研究审定印发。各镇要按照各自实际,研究制定本镇农村财务管理办法。各村按照监管要求和《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模板)》,进一步修订完善本村集体“三资”和财务管理制度,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经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成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4.规范财务会计核算。贯彻落实财政部、农业农村部新发布的《关于加强和规范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意见》。各镇要为所辖村统一选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各镇要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督和指导。各镇村和中介机构要切实强化会计基础工作,依法经营和纳税,使用合法合规票据,持续规范会计核算,坚决纠正固定资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计提不到位问题,不断提升会计核算精准度。鼓励支持有条件的镇设立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服务中心,探索创新农村财务监管核算模式。
(四)规范民主监督,提升群众满意度
1.规范集体收益分配。各镇要指导各村依法核算可分配收益,收益分配应以效益为基础,民主决策、合理分配。兴办村公益事业要量力而行。要规范收益分配管理,及时清理和纠正各村以前执行的各种不符合规定、不可持续的收益分配办法和项目,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可分配收益按照“4321”(40%用于产业持续发展,30%用于村域公益事业,20%用于村民分红,10%作为产业发展风险基金)的比例进行分配。
2.规范民主监督。村级每笔收支事项,每张原始凭证都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签批程序方可支出。村级所有财务活动应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财务公开,村委会、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财务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村民小组财务每半年公开一次。逐步通过“陕农经”平台进行财务信息公开,开通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成员村级财务公开信息渠道,便于成员通过身份证号码查询财务公开信息。
3.强化农村财务审计。各镇政府每年要开展一次集体经济组织年度财务收支审计,换届时开展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根据情况适时开展村干部离任审计,审计意见和整改结果应及时公开。开展对村巡察巡审结合试点。以县镇两级农经干部为主体,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队伍建设。
三、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强农村财务管理规范提升行动工作的领导,成立千阳县农村财务管理规范提升行动工作专班,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各镇及县级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各成员单位要立足职能、协作联动、共同发力,形成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是夯实主体责任。各镇要进一步落实工作主体责任,成立相应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抽调精干力量,明确任务要求,夯实责任分工,扎实认真推进,按期完成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要将规范提升行动同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相结合,依法依规稳妥有序推进,避免引发不稳定因素,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三是加强督促指导。建立“月调度、季督查、半年观摩、年终考核”的工作机制,推动重点任务清单式管理、节点化推进、责任化落实。7月初,县上将召开工作推进会,进行现场观摩、评比交流。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审计局要成立指导组,不定期深入镇村督促指导,对行动缓慢、推动不力的镇适时进行书面提醒。县政府督查室要对规范提升行动全程监督,随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
附件:千阳县农村财务管理规范提升行动工作专班名单
附件:
千阳县农村财务管理规范提升行动
工作专班名单
组 长: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 组 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
成 员:崔家头镇镇长
南寨镇镇长
城关镇镇长
张家塬镇镇长
草碧镇镇长
水沟镇镇长
高崖镇镇长
县委社会工作部部长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县财政局局长
县审计局局长
县民政局局长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委农办主任、农业农村局局长杨红忠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县财政局副局长韩杰、县审计局副局长张兰兼任,具体负责农村财务管理规范提升行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