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610300-116103280160109678/2026-00015 | |
| 发布机构: 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6-06-01 |
| 名 称: 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千阳县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的通知 | |
| 有 效 性:有效 | 文 号: 千政办发〔2026〕14号 |
千政办发〔2026〕14号
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千阳县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双管”单位:
《千阳县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6月1日
千阳县山洪灾害防御预案
第一篇 总 则
第一章 序 言
为防止和减轻山洪灾害,做到有计划、有准备、有目的地防御山洪灾害,最大限度地减轻山洪灾害造成的人民生命和财产损失,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编制本预案。
本预案所称山洪灾害主要指山地灾害(溪河、洪水、泥石流、滑坡等)的统称。山洪灾害防御预案是指在现有工程设施、自然地理条件下,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类山洪灾害而预先编制的防御方案、对策和措施,是各级防汛指挥部门实施指挥决策和防洪调度、抢险救灾的依据。
第二章 预案编制
第一节 编制目的
坚持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为防御山洪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的威胁,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杜绝群死群伤,保障全县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建设顺利进行,结合实际状况,特编制本预案。
第二节 编制依据
本预案根据《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编制导则》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制定。
第三节 编制原则
本预案的编制以防为主,坚持防、抢、撤相结合的原则,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全面布置,精心安排,扎实落实。全县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管理责任制,分部门责任制,技术人员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实行统一指挥,统一调度,服从大局,团结抗洪,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广泛发动群众,积极调动全社会的人力、财力因素参加抗洪。
第四节 编制审批
1.各镇、村负责编制本镇、村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县水利局负责编制县级山洪灾害防御预案。
2.镇、村两级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由本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修订编制,报县水利局审查同意后,由镇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及时公布,并报县防汛指挥部和水利局备案。县级山洪防御防御预案由
县人民政府负责审批并公布,并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备案。
第五节 预案实施
1.千阳县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实施。指挥部成员单位及防汛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防洪法》及本预案的规定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本预案中的各项准备和实施工作。
2.各镇要做好山洪灾害易发区(点)的定时监测,保持通信系统畅通,及时将险情上传下达。确定预警程序及方式,根据预报及时准确发布山洪灾害预警信息,按本区域预案确定转移安置人员、路线、方法,并做好日常宣传和演练等项工作。
3.对拒不执行本预案或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的防汛调度方案以及防汛抢险指令的,视情节和危害后果,按照《防洪法》、《防汛条例》相关规定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理。
第六节 适用范围
1.本预案适用于千阳县境内县、镇、村(组)开展山洪灾害防御、抢险、救灾活动。
2.本预案有效期3年,每年5月份修编核实。
第二篇 基本情况
第一章 自然情况
第一节 自然地理
千阳县地处关中西陲,位于北纬34°33′34″至34°56′56″,东经106°56′15″至107°22′31″。北靠甘肃省灵台县,南邻陈仓区,东与麟游、凤翔县毗邻,西同陇县接壤。南北长45公里,东西宽40公里。地势北高南低,分山、川、塬三种地形,有“七山二塬一分川”之称,为黄土高塬区。宝中铁路、宝汉高速、国道344和省道212公路贯穿全境。
第二节 水系分布情况
我县以北部千山山脉分水岭为界,天然分成泾河、渭河两大水系,共有长流水的大小河流26条。
岭北高崖河属泾河水系,发源于千山山脉,县内流域面积160.6平方公里,入泾河支流甘肃省的达溪河,按流域面积推算,多年平均年径流量为1914.4万立方米(频率50%)和1019.8万立方米(频率75%),多年平均流量为0.6立方米/秒和0.32立方米/秒。
千河属渭河水系,是千阳县的主要河流,发源于甘肃省张家川回族自治县的唐帽山南麓,流经陇县、千阳、凤翔、陈仓入渭河。千河在本县境内流长近36公里,境内流域面积835.86平方公里。有草碧河、新兴铺河、冯坊河、涧口河等较大的一级支流15 条。根据分析计算,千河在本县出口处多年平均年径流量:频率50%时为40845万立方米,其中入境水量30350万立方米,自产水量10495万立方米;频率75%时为25996万立方米,其中入境水量20340万立方米,自产水量5656万立方米。多年平均流量为12.95立方米/秒(频率50%)和8.24立方米/秒(频率75%)。
第三节 气象水文
我县属暖温带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冷暖干湿四季分明。春季气温日差大,常有春旱、霜冻、大风等天气;初夏干旱多大风,盛夏炎热多暴雨,降水不均伏旱多,冷热不均多冰雹;秋季阴雨盛行降温快;冬季干冷降雪少;年平均气温12.0℃,一月最冷,月平均气温为-2.7℃。七月最热,月平均气温23.6℃。年极端最高气温为40.5℃,年极端最低气温为-20.7℃。年均太阳总辐射量112.8千卡/平方厘米,平均日照总时数2122.2小时;年平均有霜期169天,无霜期197天;平均冻土深26.7厘米,结冰期平均在11月19日至3月17日约118天。年日照时数1971.9小时。年平均蒸发量1251.4毫米,年平均雷暴日数19.7天。年主导风向为东南风。年降水量551.6毫米。主要气象灾害有暴雨、冰雹、雷电、干旱、大风、大雾、高温热浪、暴雪、低温冻害等,由此引发的洪涝、滑坡等气象次生灾害也较为严重。
县域按地形地貌形态可划分为河漫滩、河流阶地、黄土台塬、基石山区四种;按含水岩组及富水性条件可划分为松散岩孔隙水、碳酸岩裂隙岩溶水两大类,松散岩隙水分布于本县川道及塬区,碳酸岩裂隙—岩溶水分布于南、北基石山区。碳酸岩裂隙水—溶岩水地下水资源甚微,地下水资源主要是松散岩孔隙水。根据省水文队1975年对我县地下水普查勘探资料和1978年对地下水动态观测资料,按水文地区的面积、入渗参数和各水文年内各种补给水源的大小,采用入渗参数法求得县境内地下水资源总量为8111.69万立方米,其中川道区2181.60万立方米,旱塬区2001.04万立方米,山区3929.05万立方米。可采量为3155.04万立方米,开采模数为14.73万立方米/年·平方公里。县境内地表径流源于降水,径流深由东北向西南递增,径流深南部箭筈岭119毫米,千河川道116毫米,黄土台塬115毫米,北山区113毫米。地表水平均年产径流12.55万立方米/平方公里。
第四节 地质地貌
千阳县位于渭北旱塬西部边缘丘陵沟壑区,是黄河中游水土流失区重点县之一。地貌特点是川窄、塬小、沟壑纵横,山岭重迭。地形北高南低,山塬由北向南倾斜,山、塬、川地形分布明显。海拔高程在710米到1545.5米之间。千河横贯东西,把千阳地形分割成两部分,形成南北山原对峙,南为陇山山脉,属六盘山支系,北为千山山脉分水岭。山体自西北向东南增高。南北塬区被千河一级支流切割成大小20余块,大者20平方公里,小者仅几平方公里。全县川道面积为75.43平方公里,塬区面积为138.72平方公里,山区面积为782.31平方公里。
我县在大地构造位置上属中朝准地台。鄂尔多斯台向斜的西南边缘地带,全县大致分为箭筈岭地垒、千河地堑、千山断隆等三个次级构造单元,构造变形以断裂为主,褶皱为辅,尤其是上更新统以来的北西向断裂组合决定了本区断块构造及其隆起与凹陷区,也决定了地层的出露状况及地貌特征。
我县地层岩石属第四纪地层之上的水流相亚粘土、砂卵石沉积及风积黄土堆积。土层岩性分为红砂土、砂质粘土、黄土、含泥砂砾石并有少量钙核等。
多年来,因台塬塬边林木过度砍伐,耕作粗放,植被破坏等原因,沟蚀地带已出现以重力侵蚀为主的特征。溅蚀及面蚀侵蚀面积约190.25km,面蚀兼沟蚀侵蚀面积约125.5km,沟蚀及细沟侵蚀面积约562.31km,重力侵蚀面积约103.5km。经过近年来的综合治理、退耕还林及封山禁牧的实施,水土流失状况得到有效遏制。
第二章 社会经济情况
千阳县辖城关、崔家头、南寨、张家塬、草碧、水沟、高崖7个镇65个行政村。2020年人口普查全县户籍总人口13.22万,其中城镇人口6.25万。2025年全县耕地总资源面积2.13万公顷,播种面积1.93万公顷。农业种植以小麦、玉米、高粱、谷子、豆类和油菜为主。全县粮食总产量为6.83万吨,地区生产总值(GDP)达到74.84亿元,农业总产值13.66亿元,地方财政收入达到10853万元。
第三章 历史山洪灾害损失及成因
第一节 历史山洪灾害情况
据本县历年资料统计,我县干旱灾害发生次数多,影响范围大,持续时间长,危害严重,水涝灾害仅次之。自1960年以来,共发生灾害天气559次,暴雨占4.7%,连阴雨占18.4%,冰雹占18.1%。据1501年—2020年519年的统计,共发生较大水涝灾161年次,其中16世纪内12年次,17世纪内21年次,18世纪内14年次,19世纪内42年次,20世纪至2024年内73次。
第二节 山洪灾害的特征及成因
山洪是一种径流形成过程,为山区荒溪或干沟中发生的暴涨暴落的洪水。山洪常由洪峰流量、洪水总量和洪水过程线三个要素来决定,多发于夏、秋两季。山洪一般因暴雨所流径的沟道坡度陡峻的地质条件差所致,具有历时短、流速快、冲刷力强、挟带泥沙石多、破坏力大等特点。
山洪灾害是指由于受暴雨影响,山洪暴发而给人类社会所带来的危害,主要表现为溪河洪水泛滥并伴随山体滑坡、泥石流等。
(一)我县山洪灾害特征
1.暴雨山洪季节性强,时间、地区分布不均。7、8、9三个月是我县的主汛期,也是山洪灾害多发期。多年平均降水626.5毫米,最大年924.3毫米(1964年),最小年390.1毫米(1997年),相差534.2毫米。多年平均偏差105.4毫米,相对率平均15.9%,年降水量由北向南递增。
2.暴雨山洪出现区域性明显,易发性强。我县土地面积996.46平方公里,其中山地丘陵占78%以上,极易形成具有冲击力的地表径流,导致山洪暴发,造成山洪灾害。根据历年资料记载分析,暴雨及其产生的洪水灾害在山区多表现为局部性,与暴雨中心及其周围地形地貌形态关系密切。千阳南部为土山石区,石头多,土壤少,入渗小,产流大;山低、沟短、坡陡,暴雨引起的山洪汇流快,流程短,易涨暴落,易形成山洪灾害;北部黄土山区土层较深厚,入渗大,产流小,又加之沟道长,沟道深,多呈U型状,洪水流程长,阻碍多,拦蓄大,形成山洪灾害的机率适当小些。
3.山洪来势凶猛,成灾快。部分地区山高坡陡,溪河较多,山洪汇流快,无数条山沟洪水汇集后来势凶猛,流速快,冲击力大,往往几个小时成灾受损。
4.山洪灾害破坏性强。山洪灾害常常瞬间成灾,猝不及防,山洪造成河道改道,公路中断,耕地受淹,河堤冲毁,良田被毁,房屋倒塌,严重毁坏基础设施。
5.水毁工程修复难度大。山洪灾害往往对水利、交通、电力、通讯、农田、渠道、河堤等基础设施造成毁灭性的破坏,成灾后,受天气、地形,道路多种因素影响,恢复难度很大。
(二)我县山洪灾害主要成因
1.我县特殊的地形地势是诱发山洪灾害的基本条件。县区域地形北高南低,山塬由北向南倾斜,山、塬、川地形分布明显,这种阶梯式的地势变化具有明显的陡坡,对暴雨的分布和洪水组合汇流产生显著影响。特别是山地面积比例大,地貌复杂,高差起伏大,坡陡。这种高差起伏巨大的山地为夏季暖湿气流抬升形云致雨、增加近锋坡面的降水强度提供了条件。
2.复杂的地质结构是加剧山洪灾害的重要因素。我县的断块构造地质情况为:南部土山石区石头多,土壤少,入渗小,产流大;山低、沟短、坡陡,汇流时间短,容易形成具备较大冲击力的地表径流,夹杂大量泥沙,极易导致山洪暴发,往往山洪伴随着山体滑坡、坍塌,泥石流等次生灾害的发生,造成重大损失。
3.河道的泄洪能力是造成山洪灾害的主要原因。由于我县多数支流进入山区都是自然形成的河道,曲曲弯弯,有宽有窄,河床中有石有树,高低不平,山洪伴随着山体滑坡,大量泥沙淤积在河道中,河道的泄洪能力很差。
第四章 山洪灾害防御现状
第一节 防灾非工程措施现状及问题
近年来,我县防灾工作机构建全,预案齐备,措施得力,现编有《千阳县防汛预案》《千阳县城区防汛抗洪预案》《千阳县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千阳县河流度汛预案》。各镇均设有防汛机构,分工明确,有监测网点、责任人、技术负责等人员,县镇每年对灾害易发区制定有搬迁避让方案,对危险区域群众和住户发放明白卡,并采取了可行的救灾措施,保证了近年防汛工作安全进行。但仍然存在不足:
1.气象、水文部门现有监测站点较少,不能覆盖全县暴雨高频高值区;气象局所管站点监测降雨为定时发送,通过防汛部门传到镇街和相关部门需要一定时间,且镇、村不能掌握本地降雨,不能及时根据降雨信息做出防御应对措施。
2.高强度、小尺度降雨频繁发生,但受山洪灾害威胁区的行政村、自然村设有的雨水情监测设施较少,只能依据经验和县、镇防汛指令安排部署防汛工作,遭遇强降雨,容易出现交通、通讯、电力中断,防汛工作难以有效开展。
3.山区群众居住分散,特别是遭遇强降雨,山区沟道洪水汇流快,上涨迅猛,隔河信息传递慢。
4.群众对山洪灾害防御知识不足,认识不到位,防御预警基础设施建设严重不足。群众对防灾减灾知识学习不够,缺乏对山洪灾害危害的认识,存在汛期随意进入河道游玩、垂钓、种植农作物等现象,为防洪带来隐患。
第二节 防灾工程措施现状及问题
近年来,我县通过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淤地坝建设、流域治理、退耕还林,封山禁牧等工程项目建设,有效地遏制了山洪灾害的发生,但目前还存在安全隐患:全县共有13座小型水库,均位于北部山区沟道,基本都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初期由人工修筑,水库大坝、放水涵洞和溢洪道等主要设施设计标准较低。近年来,经过水利部门的不懈努力,大多数水库先后进行了除险加固工程建设,但抵御特大暴雨山洪的能力仍旧不足,确保安全度汛的压力依然十分巨大。
第五章 山洪灾害类型及易发区
我县山洪灾害多为暴雨类型,县境内城关、草碧、水沟、高崖等镇的南北山区为山洪易发区。
第三篇 危险区、安全区的划分
第一章 划定原则
危险区是指受山洪威胁的区域,一旦发生山洪、泥石流、滑坡,将直接造成区内人员伤亡及房屋、设施的破坏。危险区一般处在河谷口、沟口、河滩两岸、陡坡下、低洼处和不稳定的山体下。
安全区是指不受山洪、泥石流、滑坡威胁,地质结构比较稳定,可安全居住和从事生产活动的区域,安全区是危险区人员避灾场所。安全区选在地势较高,平坦或坡度较缓的地方,避开河道、沟口、陡坡、低洼地带。
第二章 山洪灾害划定
根据历史山洪灾害资料分析,我县境内未来可能发生的山洪灾害类型为暴雨类型,危险区涉及城关、草碧、水沟等 7个镇所辖的15条小流域区部分村组,危险区撤离路线详见群众安置计划表,其它未涉及到的村组均为安全区。
第三章 “两区”的基本情况
县城山洪灾害危险区、安全区详见《千阳县山洪灾害危险区划分图》,山洪灾害详见《千阳县山洪灾害危险区及小流域基本情况表》。
第四篇 组织指挥体系
第一章 组织指挥机构
千阳县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领导和组织,指挥部由县委副书记、县长任总指挥,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县人武部部长、县政府主管副县长、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县水利局局长任副指挥,成员为县政府办、发改局、教体局、工信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文旅局、卫健局、应急管理局、气象局、水文站、供销联社、供电公司、邮政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广电公司主要负责同志及各镇镇长组成。指挥部下设监测、信息、转移、调度、保障、信号发送6个工作组及应急抢险队。山洪灾害防御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与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合为一套班子,办公地点设在县应急局。
1.有山洪灾害防御任务的镇,设立山洪灾害指挥所,与镇防汛指挥所合为一套班子,镇长任指挥长,其成员为镇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指挥所设立监测、信息、转移、调度、保障等相应工作小组和2—3个应急抢险队(每队不少于30人)。
2.有山洪灾害防御任务的村,设立以村主任为负责人的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组。同时设立以基干民兵为主体的1—2个应急抢险队(每队不少于30人),村、组均确定一名监测员和信号发送员,并造花名册报送镇政府备查。
3.县山洪灾害防御指挥服从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领导,各部门在各负其责的原则下组织有关单位实施山洪灾害防灾预案。
4.镇山洪灾害防御指挥所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业务指导下开展本镇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并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进行处置。
第二章 职责和分工
第一节 行政首长
山洪防御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行政首长主要职责:
1.负责督促各项措施的落实;
2.根据汛情,及时做出防御山洪灾害工作部署,组织指挥当地群众参加抢险,贯彻执行上级调度命令;
3.山洪灾害发生后,立即组织各方面力量迅速开展救灾工作,安排好群众生活,尽快恢复生产,保持社会稳定;
4.对本辖区的防御山洪工作负总责,确保安全度汛,防止发生重大灾害。
第二节 指挥部
县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总指挥的统一领导下开展,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的指示、命令,统一指挥本辖区内的山洪防御工作;
2.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部署年度山洪灾害防御工作任务,明确各部门的防御职责,落实工作任务,协调部门之间、上下之间的工作配合,检查督促各有关部门做好山洪灾害防御工作;
3.遇大暴雨,可能引发山洪灾害时,及时掌握情况,研究对策,指挥协调山洪灾害抢险工作,努力减少灾害损失;
4.督促有关部门根据山洪灾害防治规划,按照确保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落实本辖区的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并组织有关人员宣传培训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及相关山洪灾害知识;
5.建立健全山洪灾害防御指挥的日常办事机构,配备相关人员和必要设施,指导开展山洪灾害防御工作。
第三节 办公室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具体负责指挥日常工作,主要职责:
1.组织山洪灾害安全检查和防御前准备工作;
2.审查县级山洪灾害防御实施预案,督促、监督镇山洪灾害防御工作执行情况;
3.收集、处理山洪信息,迅速传递有关文件,为指挥部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4.负责管理山洪灾害防御设施、资料及组织建设和灾后修复工作;
5.负责防洪通讯设施的建设和使用;
6.负责防御山洪灾害物资、器材储备、调配和管理;
7.检查镇村山洪灾害防御实施预案;
8.开展宣传教育和组织培训;
9.核实收集整理山洪灾情;
10.完成其它工作任务。
第四节 工作组
1.监测组:负责监测辖区雨量站、气象站等区域的雨量及重要水利工程,以及危险区及洪险区水位、山洪开裂、滑坡点、泥石流的位移等信息。
组长:县气象局局长
成员:县气象局、自然资源局、千阳水文站等单位负责同志
县气象局电话:4241336
县自然资源局电话:4241026
千阳水文站电话:4241604
2.信息组:负责对县防汛指挥部、县气象局、自然资源局、千阳水文等部门汛前各种信息进行收集与整理,掌握暴雨洪水预报,反馈本区域降雨、山体开裂、滑坡、泥石流、水库溃坝、决堤等信息,及时为指挥长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组长: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成员:县水利局、应急管理局等单位负责同志
县应急管理局电话:4245833
县水利局电话:4241635
3.信号发送组:负责在获得险情监测信息或接到紧急避灾转移命令后,立即按预定信号发布报警信号。
组长:县文旅局局长
成员:县文旅局、电信公司等单位负责同志
县文旅局电话:4241292
电信公司电话:4241463
4.转移组:负责按照县指挥部的命令及预报通知,组织群众按预定的转移路线安全转移,同时确保转移途中和安置后的人员安全。
组长:各镇镇长
成员:各镇指挥所所长
城关镇电话:4241960
南寨镇电话:4293327
水沟镇电话:4256001
草碧镇电话:4251341
高崖镇电话:4211001
崔家头镇电话:4296309
张家塬镇电话:4213001
5.调度组:负责与县级部门和有关单位的联系,调度并管理所需抢险救灾物资、车辆等,并负责善后补偿与处理。
组长:县交通局局长
成员:县交通局、发改局、公安局、财政局、人社局等单位负责同志
县交通局电话:4241243
县发改局电话:4241228
县公安局电话:4241009
县财政局电话:4241042
县人社局电话:4241613
6.保障组:负责转移人员的安置,逐户逐人落实,做好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包括急需物资的组织、供应、调拨和管理等;指导和帮助灾区开展生产自救和恢复重要基础设施;落实救灾应急资金,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工作,指导、督促灾区做好救灾款物的使用、发放等工作;负责被安置户原房屋搬迁及新房基用地的审批手续办理和联系等工作。
组长:县民政局局长
成员:县民政局、工信局、卫健局、供销联社、供电公司等单位负责同志
县民政局电话:4241768
县工信局电话:4241574
县卫健局电话:4241861
县供销联社电话:4241908
供电公司电话:4241704
7.应急抢险队:在紧急情况下执行县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命令,保证抢险救援工作进行有序。
组长:县人武部政委
成员:县人武部、农业农村局、水利局、林业局、教体局、住建局等单位及受灾镇人民政府负责同志
县人武部电话:8956250
县农业农村局电话:4241052
县水利局电话:4241635
县林业局电话:4241031
县教体局电话:4241116
县住建局电话:4241061
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相互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山洪灾害防御及抢险救灾工作。一旦险情发生,保证一呼即应,召之即来,来之能战,确保抢险工作顺利进行。
第五篇 监测通信及预警
第一章 实时监测
1.各镇监测组负责监测本辖区内降雨、水位、泥石流和滑坡等信息。在山洪灾害易发期,加强易发区域安全监测,自行设置必要的适时监测固定网点,坚持有目的、有步骤、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定时或24小时监测,采取以群测群防为主,专业监测为辅的监测机制。
2.各监测点根据本区域实际情况,依据灾害范围设置足够数量的监测网点,并逐一摸清监测区域的现状及存在问题,拟定切实可行的监测方式和有效的信息采集传输方式。
第二章 通 信
1.各监测网站采取广播、电话、传真、短信、数字式调幅无线电指挥系统,专用警报系统,锣、铃、号、口哨等器械进行信息传递。
2.逐步完善和建立与山洪灾害信息相适应的监测警报传输和信息反馈通讯网。
3.建立县、镇防御山洪灾害数据联网汇集制度,确保山洪灾害防御工作有序、高效运转。
第三章 预报预警应急响应的分级与启动
1.县气象局提供气象预报,各镇区域内的监测员提供溪河洪水泥石流预报,县自然资源局(地质灾害防治办公室)提供滑坡信息预报。
2.各镇、村监测点要依据历年来监测的降雨和洪水情况,参照气象、水文等单位提供的雨情水情变化信息,编制本区域防御山洪灾害预案,制定群众避险措施,并启动预警系统,一旦出现险情发生预兆,按本区域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实施。
3.当接到暴雨天气预报时,相关部门行政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当预报或发生的降雨接近或超过临界雨量值时,要发布暴雨预警信息;当上游水位急剧上涨,将对下游造成山洪灾害时,要立即向下游发布预警信息;当发现泥石流、滑坡征兆时,要发布泥石流、滑坡灾害预警信息。
4.各镇要结合本区域实际,制定相应的预警程序和落实启用预警措施。根据气象部门预报的降雨强度及降雨范围,并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将山洪灾害预警分为四个级别:
5.应急响应的分级与启动
(1)当气象部门预报降雨强度为大雨时(24小时降水30mm—50mm)为山洪灾害危险预警,称为Ⅳ级预警。县防汛指挥部启动Ⅳ级应急预案后,经县应急管理局防汛指挥部副指挥长、主管防汛副县长批准,立即启动我县响应的Ⅳ级应急预案,相关镇一并响应Ⅳ级应急预案,并严格执行各镇村预案。
(2)当气象部门预报降雨强度为暴雨时(24小时降水50mm—100mm)为山洪灾害危险预警,称为Ⅲ级预警。县防汛指挥部启动Ⅲ级应急预案后,经县应急管理局防汛指挥部副指挥长、主管防汛副县长批准,立即启动我县响应的Ⅲ级应急预案,相关镇一并响应Ⅲ级应急预案,并严格执行各镇村预案。
(3)当气象部门预报降雨量强度为大暴雨时(24小时降水100mm—250mm)为山洪灾害中度危险预警,称为Ⅱ级预警。县防汛指挥部启动Ⅱ级应急预案后,经县应急管理局防汛指挥部副指挥长、主管防汛副县长批准,立即启动我县响应的Ⅱ级应急预案,相关镇一并响应Ⅱ级应急预案,并严格执行各镇村预案。
(4)当气象部门预报降雨强度为特大暴雨时(24小时降水大于 250mm)为山洪灾害高度危险预警,称为Ⅰ级预警。县防汛指挥部启动Ⅰ级应急预案后,经县应急管理局防汛指挥部副指挥长、主管防汛副县长批准,立即启动我县响应的Ⅰ级应急预案,相关镇一并响应Ⅰ级应急预案,并严格执行各镇村预案。
在一般情况(Ⅲ级预警、Ⅱ级预警)下,可参照一般情况预警程序示意图进行预警(见下图)。
一般情况预警程序示意图
若遇Ⅰ级预警或紧急情况(如滑坡、泥石流,水库、陂塘溃坝,河道溃堤等),村组可直接报告县防汛办和镇防御指挥所,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预警工作。(见下图)
紧急情况预警示意图
6.根据调查、监测、分析、按气象、水文预报和水位、山洪灾害征兆等,及时发布警报。
7.各镇监测点可根据本区域实际情况设置预警信号(如语音电话、手机短信、锣、铃、号、口哨等),报警信号(如信号弹、信号器等),按照发生山洪灾害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因地制宜地确定不同级别预警信号所对应的报警信号方式。
第六篇 转移安置
第一章 转移安置
各镇要根据受灾情况,将受灾人员造册登记,并确定需要转移的人员。
1.转移坚持遵循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人员后一般人员的原则。转移责任人有权对不服从转移命令的人员采取强制转移措施。
2.转移路线的确定要遵循就近、安全的原则。在汛前要提早拟定好转移路线,汛期必须经常检查转移路线是否安全、通畅,如有异常应及时修补或调整改变路线。转移路线要避开跨河、跨溪或易滑坡等地带。根据拟订的转移安置路线绘制人员转移安置路线详图,并如实填写群众安置计划表。
3.转移安置工作中,要因地制宜地将安置人员采取集中、分散和搭棚的方式进行妥善安置。
第二章 转移安置纪律
转移工作采取县、镇、村、组干部层层包干负责的办法实施,实行统一指挥、统一转移、安全第一的原则。
对特殊人群或个别拒绝转移的人员必须采取专项措施,并派专人负责转移。
第七篇 抢险救灾
第一章 抢险救灾准备
1.县级和各镇防汛职能部门要各自建立抢险工作机制,拟订抢险救灾方案,主要包括人员组织、物资筹备、机械调拨、车辆调度和救护等。
2.各镇要坚持经常性对群众进行山洪灾害防御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和普及,不断提高和增强群众防灾意识。
3.抢险救灾物资的准备包括救助资金准备、物资准备和装备设施准备等。
第二章 抢险、救灾
一旦发生险情,在及时向上一级防汛指挥部门报告的同时,应急抢险队要立即进入受灾现场,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确保灾区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尽量减少财产损失。紧急情况下,县防汛指挥部有权强制调配和征用车辆、设备、物资等。
对有可能造成新的危害山体,建筑物等危险区域,要安排专人监测、设防,做到万无一失。若有灾情发生,各镇要首先把被困人员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
抢险、救灾时县级有关职能单位的职责:
1.县水利局负责全县已建成堤防、水库、陂塘、渠道、水电站等各类水利工程及防洪工程的技术管理,制定重点水利工程、河流和橡胶坝防洪调度方案,设立抢险、救灾专业技术组织机构,负责并参与组织指导抢险方案的实施。
2.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全县滑坡区域变化情况测报、防滑工作预案编制和实施,协助并指导滑坡区(点)的监测、预报和防治。设立地质灾害防治专业技术组织机构,参与组织指导各防滑区防、抢、撤方案的制定与实施。
3.千阳水文站负责汛期千河测流预报,依据洪流情况及时向县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水情(水位、流量)变化有关数据。
4.县气象局负责暴雨及异常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及时向县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提供长、中、短期气象预报和有关天气形势分析,并随时提供降雨变化有关数据和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措施。
5.县交通局负责防洪抢险物资的运输和群众撤离安全区域所需车辆调配;负责辖区内交通工程设施的防洪安全及所毁坏公路的及时抢修,确保防、抢、撤、救运输快捷安全可靠。
6.县民政局负责落实灾区群众的临时生活救助安排,确保灾区群众恢复生产,为保障群众正常生活提供准确及时的帮助和扶持。
7.县公安局负责防洪救灾抢险期间的社会治安保卫工作。执行各级政府在紧急防洪抢险期间发布的戒严指令,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和实施相应的交通管制;严肃查办各种盗窃破坏防汛物资、防洪工程设施、通讯设施的违法案件;紧急时刻协助防汛部门组织指挥群众撤离或转移。
8.县人武部负责对民兵抢险应急分队进行防洪救援常规演练和抗洪抢险训练,组织开展抗洪抢险、营救群众、转移重要物品资料等抢险救援工作。
9.县卫健局负责防洪医疗救护队伍的组织领导,指挥救援演练培训和完成灾区医疗救护及卫生防疫等工作。
10.县发改局负责防洪基础设施和水毁工程修复的规划、计划和立项审批,及时协调落实所需资金,并保证防洪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逐年有所增加。
11.县财政局负责防洪基础设施修复、水毁工程修复及抢险资金筹集、管理,保证防洪救灾工作急需和正常运转。
12.县供电公司负责所辖区域输电工程设施安全,保障山洪灾害发生区域抢险救灾的电力供应。
13.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广电公司负责所辖区域内通信设施的安全和使用,优先传递防洪通讯信息,确保防洪抢险救灾指挥命令畅通。
14.邮政公司负责所辖区域内邮运设施的安全和高效快速运转,优先快递防洪急件、命令,保证防洪救灾指挥命令的快捷传递。
15.县住建局负责城区防洪及洪水排泄设施工程的安全可靠和正常运转,落实城区洪水排泄受限时应急处置措施。
16.县工信局、供销联社负责防洪抢险救灾物资的足额储备和恢复生产所需物品的足量供应。
其他各部门均要为防洪抢险救灾积极提供有利条件和热忱服务,并有参加防洪抢险救灾工作的义务。
在防洪救灾工作中,若有人员伤亡,要及时抢救受伤人员,对死亡的人畜尸体,要及时清理和妥善处置;对紧急转移的人员由县民政局做好临时安置,发放生活必须品和粮食及衣物,县卫健局做好灾区卫生防疫工作;对水、电、路、通信等基础设施瘫痪的灾区,由县水利局、供电公司、交通局、电信公司等部门组织力量进行突击抢修。
第八篇 保障措施
第一章 汛前工作
1.各镇要对预案中的主要内容采用会议、广播、电视、墙报、标语等多种形式,向辖区内群众进行广泛宣传。
2.县级各有关部门、各镇要组织群众熟悉本区域转移路线及安置方案,做到人人心中有数。
3.县级各有关部门、各镇要组织区域内人员开展防御性实战演练。县人武部要组织民兵进行抢险救灾演练;县交通局要组织人员进行道路抢修演练;县供电公司要组织人员进行电力线路抢修演练;县卫健局要组织医疗救护和防疫人员进行医疗救助和防疫技能演练。
4.县、镇要对所辖区域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登记造册,及时处理。同时对可能引发山洪灾害威胁的工程、区域要落实专人负责监测防守。
第二章 纪 律
为及时有效实施预案,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千阳县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组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工作纪律。山洪灾害一旦发生,转移安置必须服从指挥机构的统一安排,统一指挥。
1.听从命令,服从抗灾指挥;
2.坚守岗位,勤政务实。指挥成员、转移安置责任人、信号发送人不得擅自离岗,玩忽职守者将严肃追究责任;
3.对瞒报、漏报者必须追究其责任,对临阵逃脱者依法依纪查办,对贻误战机酿成恶果者将绳之以法;
4.雨情报告必须及时,有险速报,会商必须及时,指挥必须果断;
5.部门分工,各司其职,协同抗灾,共同实施,安全救灾,临危不惧;
6.防灾纪律毋庸置疑,如有违抗,严惩不怠。
第三章 责任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明确规定:“防汛抗洪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凡因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出现问题,或造成重大损失的,将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坚决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附件:1.千阳县山洪灾害危险区基本情况表
附图:1.千阳县小流域分布图
2.千阳县山洪灾害危险区划分图
3.千阳县山洪灾害监测站点分布图
附件1
千阳县山洪灾害危险区基本情况表
|
序号 |
乡镇名称 |
危险区地点 |
危险区内 家庭户数 |
危险区内人口 |
序号 |
乡镇名称 |
危险区地点 |
危险区内 家庭户数 |
危险区内人口 |
|
1 |
城关镇 |
新兴村一组 |
21 |
85 |
7 |
城关镇 |
冉家沟村一组 |
15 |
52 |
|
2 |
新兴村二组 |
28 |
114 |
8 |
冉家沟村四组 |
11 |
47 | ||
|
3 |
新兴村八组 |
49 |
180 |
9 |
冉家沟村五组 |
8 |
34 | ||
|
4 |
新兴村九组 |
32 |
104 |
10 |
千川村一组 |
6 |
20 | ||
|
5 |
新民村一组 |
9 |
38 |
11 |
惠家沟一组 |
14 |
39 | ||
|
6 |
新民村二组 |
27 |
81 |
12 |
侯家坡村一组 |
72 |
280 | ||
|
13 |
城关镇 |
侯家坡村二组 |
98 |
395 |
25 |
水沟镇 |
柿沟村四组 |
6 |
45 |
|
14 |
侯家坡村三组 |
38 |
129 |
26 |
柿沟村五组 |
57 |
230 | ||
|
15 |
段坊村三组 |
34 |
139 |
27 |
柿沟村六组 |
42 |
195 | ||
|
16 |
段坊村四组 |
89 |
163 |
28 |
柿沟村七组 |
4 |
15 | ||
|
17 |
水沟镇 |
新中村一组 |
66 |
201 |
29 |
柿沟村八组 |
28 |
93 | |
|
18 |
丰头村一组 |
182 |
546 |
30 |
柿沟村九组 |
10 |
45 | ||
|
19 |
丰头村三组 |
157 |
558 |
31 |
水沟村一组 |
8 |
16 | ||
|
20 |
夹咀村四组 |
42 |
68 |
32 |
水沟村二组 |
12 |
21 | ||
|
21 |
夹咀村六组 |
13 |
35 |
33 |
水沟村九组 |
13 |
28 | ||
|
22 |
三泉村三组 |
32 |
49 |
34 |
辛家沟村二组 |
41 |
118 | ||
|
23 |
柿沟村二组 |
10 |
44 |
35 |
辛家沟村三组 |
13 |
52 | ||
|
24 |
柿沟村三组 |
17 |
54 |
36 |
英明村二组 |
39 |
156 | ||
|
37 |
水沟镇 |
英明村四组 |
15 |
63 |
49 |
草碧镇 |
白村寺五组 |
67 |
20 |
|
38 |
英明村五组 |
4 |
17 |
50 |
白村寺六组 |
57 |
16 | ||
|
39 |
裕华村三组 |
148 |
510 |
51 |
寇家河村四组 |
2 |
3 | ||
|
40 |
裕华村四组 |
20 |
64 |
52 |
寇家河村六组 |
6 |
15 | ||
|
41 |
裕华村五组 |
45 |
180 |
53 |
高崖镇 |
阳川寺村一组 |
1 |
2 | |
|
42 |
纸坊沟村一组 |
35 |
135 |
54 |
阳川寺村二组 |
2 |
4 | ||
|
43 |
纸坊沟村五组 |
3 |
7 |
55 |
阳川寺村三组 |
2 |
2 | ||
|
44 |
草碧镇 |
草碧村一组 |
15 |
173 |
56 |
阳川寺村六组 |
4 |
6 | |
|
45 |
草碧村二组 |
68 |
24 |
57 |
阳川寺村七组 |
10 |
54 | ||
|
46 |
上店村一组 |
11 |
17 |
58 |
高明村一组 |
23 |
40 | ||
|
47 |
白村寺一组 |
59 |
107 |
59 |
高明村三组 |
12 |
17 | ||
|
48 |
白村寺三组 |
29 |
34 |
60 |
高明村四组 |
7 |
12 | ||
|
61 |
高崖镇 |
高明村五组 |
3 |
3 |
66 |
南寨镇 |
小寨村八组 |
26 |
85 |
|
62 |
高明村六组 |
10 |
17 |
67 |
小寨村九组 |
22 |
93 | ||
|
63 |
东庄村一组 |
3 |
6 |
68 |
水泉村七组 |
9 |
21 | ||
|
64 |
张家塬镇 |
七一村四组 |
10 |
38 |
|
|
|
|
|
|
65 |
七一村十组 |
30 |
95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抄送:市水利局
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6月1日印发
共印6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