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经县政府同意,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印发千阳县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的通知》(千政办发〔2026〕14号,以下简称《预案》),对做好千阳县山洪灾害灾害防范与处置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现将《预案》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
千阳县地貌复杂、河网密布,暴雨、连阴雨多发,山洪灾害易发突发,严重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防灾减灾重要指示,严格落实省、市防灾减灾及防汛工作部署,健全县域山洪灾害防御体系,规范预警、转移、抢险处置流程,结合县域实际,特制定本预案,筑牢县域安全发展防线。
二、编制依据
本预案严格遵照《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编制导则》编制,以《防洪法》《水土保持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气象法》等国家法律法规为根本遵循,衔接宝鸡市总体应急预案、防汛专项预案及县级防汛预案相关规定,立足全县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实际制定,具备合法合规性和实操指导性。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全域覆盖千阳县县、镇、村(组)三级层级,适用于辖区内所有山洪灾害预防监测、预警处置、人员转移、应急抢险、灾后救助等各项防汛防灾工作。
四、预案主要内容
本预案共设八大章节及配套附件,构建了系统化、规范化的山洪灾害防御工作体系。
1. 总则。明确预案以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为核心目标,阐明编制目的、依据与工作原则,严格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管理、部门分工、岗位履职等责任体系,全面指导全县三级防汛防灾工作。
2. 基本情况。结合县域自然地理、水文气象、地质地貌及社会经济现状,系统总结本地山洪灾害季节性、突发性、破坏力强、次生灾害多、灾后修复难等特征,分析地形、地质、河道泄洪等致灾诱因。
3. 危险区、安全区划分。结合历史灾情与地形隐患分布,科学划定防灾分区,将河谷沟口、河滩陡坡、低洼地带等风险区域划为灾害危险区;将地势高、地质稳、无灾害隐患的区域划为安全安置区,覆盖全县7镇重点流域及风险村组,实现精准防控。
4.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建立县、镇、村三级联动防汛指挥体系,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统筹全域防灾工作,细化各部门监测预警、信息报送、人员转移、物资调度、抢险救援、民生保障等岗位职责,形成统一指挥、分工协作、高效运转的工作格局。
5. 监测通信及预警。实行“专业监测+群测群防”双向监测模式,整合气象、水文、地质监测资源,依据降雨强度设置四级预警及对应应急响应,规范常规处置与极端险情紧急直报机制,保障预警快速精准、响应及时到位。
6. 转移安置。坚持应转尽转、安全优先原则,明确人员转移顺序,重点保障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避险转移。提前排查优化撤离路线,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安置方式,实行干部包干负责制,全程保障群众避险安全。
7. 抢险救灾。健全汛前筹备、应急处置、灾后善后全链条机制,常态化开展宣传演练、隐患排查、物资储备工作。险情发生后快速上报、即刻抢险、转移群众,细化十余部门抢险职责,统筹开展应急救援、医疗防疫、基础设施抢修、群众生活保障等工作。
8. 保障措施。常态化开展汛前宣传培训、实战演练与隐患整治,夯实基层防灾基础。严明防汛工作纪律,严禁瞒报漏报、擅离职守、贻误战机等行为。
9. 附件。配套山洪灾害危险区情况表、危险区分布图、监测站点分布图,为精准防灾、科学处置提供数据和图纸支撑。
五、预案解释及实施
本预案由千阳县水利局负责解释,自2026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六、政策解读单位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为千阳县水利局,政策咨询电话:0917-4241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