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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千阳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帮办代办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4-28 16:21:58

千阳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帮办代办服务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深化高质量项目推进年工作部署,有效解决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难、繁、慢等问题,通过健全帮办代办服务体系,规范帮办代办服务流程,不断提升审批服务效能,高标准、高起点、高效率服务好项目建设,促进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大力改善和优化营商环境,充分激发市场和社会活力,促进工程建设项目快速落地为目标,以企业需求和经济发展为导向,充分发挥我县集中高效审批和政务服务优势,构建“全程代办、全员帮办”服务体系,为工程建设项目提供全流程精准化服务,持续打造最优营商环境和投资创业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方便自愿。凡是县域范围内符合帮办代办条件的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单位可以根据自身需求,自主选择服务内容及帮办代办事项,申请全程帮办代办或部分帮办代办。

(二)无偿服务。项目帮办代办过程中,除法律、法规、相关政策明确规定必须由企业(项目单位)缴纳的费用外,一律实行免费服务。

(三)规范高效。帮办代办人员依法依规、优质高效服务,积极对接审批便利政策,合理规划审批事项申办路径,充分保障公共利益和项目单位合法权益,在委托范围内帮办代办,限时办结,并做好保密工作。

(四)协同联动。帮办代办人员发挥纽带作用,承接帮办代办委托,对接县政务服务大厅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专区或部门驻厅窗口开展帮办代办服务,协调本部门各职能股室提供审批服务。

三、人员组成

县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帮办代办人员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宝鸡市生态环境局千阳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气象局、水电气暖等承担工程建设相关事项审批职能的部门选派,每个部门应确定不少于2名工作责任心强、服务态度好、协调能力强,熟悉项目申报、建设业务流程的人员作为帮办代办人员,报送县工改办备案,纳入县级帮办代办服务人员队伍,负责本部门审批事项的帮办代办。在县政务服务大厅设置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帮办代办服务窗口,负责帮办代办人员队伍具体管理、政务礼仪培训等工作。

四、服务范围及内容

(一)服务范围。县上确定的年度重点建设项目和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的各领域工程建设项目,以及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项目。

(二)服务内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过程,包括从立项到竣工验收过程中依法需要办理的各类工程建设审批事项,也包括涉及的登记注册、不动产登记以及水电气暖报装接入等公共服务事项。

五、服务流程

帮办代办按照提前介入、申请受理、制订方案、开展服务、协调办理、办结归档等阶段开展,具体流程见附件1。

(一)提前介入。帮办代办窗口就项目建设涉及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有关办理程序等,为项目单位提供咨询服务,并指导其按照有关审批服务要求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二)申请受理。项目单位可根据需要,申请全程或部分帮办代办服务,填写《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帮办代办服务申请确认单》(附件2),确定帮办代办委托事宜。《确认单》由帮办代办窗口流转至事项审批部门,由事项审批部门明确2名帮办代办人员开展服务,实行AB岗管理。

(三)制订方案。帮办代办人员根据项目单位申请的具体帮办代办事项,与项目单位经办人协商制订帮办代办方案、整理申报计划等资料。

(四)开展服务。帮办代办人员按照计划,指导、协助项目单位提交申报材料,填写各类申请表单,及时提交事项审批部门开展审批,并做好工作记录(附件3)。

(五)协调办理。帮办代办人员协调解决一般性问题,对涉及多部门联合审批的事项,由帮办代办人员提请所在部门协调解决。协调后不能有效解决的,由帮办代办人员所在部门提请县工改办等机构协调解决,必要时提请县政府研究。

(六)办结归档。帮办代办人员完成全部委托事项,或项目单位因自身原因要求终止帮办代办服务的,由项目经办人填写《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帮办代办服务评价单》(附件4),帮办代办人员及时移交证照批复、申报材料等相关资料,做好帮办代办过程资料整理和归档备查。

项目单位存在不积极主动配合、不及时、如实提供相关审批资料或不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缴纳相关费用等情况,帮办代办人员可以终止服务。

六、工作职责

(一)帮办代办人员职责

1.按照县政务服务大厅帮办代办窗口安排,接受项目单位帮办代办委托,与项目单位协商制订帮办代办方案和申报计划。

2.与本部门、对口上级部门职能科室精准对接,熟悉掌握事项办理流程和资料准备内容,按照计划指导、协助项目单位准备申报材料,填写各类申请表单,进行帮办代办,并做好工作记录。

3.遇到需协调解决问题时,提请所在部门,通过召开协商会议或专题联席会议等形式,协调解决帮办代办中遇到的问题。

4.做好与项目单位、职能股室的双向对接和信息反馈,按要求报送、移交相关工作资料。

5.做好项目信息、资料的保密工作。

(二)事项审批部门职责

1.明确一名班子成员负责工程建设项目帮办代办服务工作,协调各职能股室,积极对接帮办代办人员。

2.对需要进行帮办代办的重点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及时受理、办理,全程服务。

3.指导、协助帮办代办人员开展项目审批的前期介入、咨询辅导等工作。

4.协助帮办代办人员解决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完成涉及本部门的审批服务事项办理。

5.根据项目办理需要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三)项目单位职责

1.明确项目经办人,做好与帮办代办人员的对接工作,经办人发生变动,及时告知帮办代办人员。

2.及时向帮办代办人员提供准确、真实的项目信息、申报材料,及时补齐补正申报材料,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3.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依法按时缴纳与项目相关的各类费用。

4.对项目及相关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审批环节必须由项目单位人员到场的,应及时派人到场。

(四)帮办代办窗口职责

1.接受帮办代办业务咨询,受理、审核帮办代办项目委托申请,交办已接受申请的帮办代办项目。

2.做好帮办代办项目登记,跟踪督办项目帮办代办服务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帮办代办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3.建立帮办代办服务统计分析制度,每月汇总各部门帮办代办情况,向县工改办、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反馈帮办代办工作情况。

4.做好帮办代办项目的相关资料接受、整理、保管和移交工作。

5.负责其他根据县工改办的要求开展的帮办代办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务服务中心、各相关审批部门要充分认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帮办代办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优化政务服务,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统筹部署推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强化统筹协调,确保人员到位、机制到位、服务到位。

(二)强化业务培训。帮办代办人员应先培训后上岗,帮办代办人员所在部门应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帮办代办人员业务知识培训,促进帮办代办人员熟练掌握企业注册、用地立项、工程规划、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全流程审批业务,提升帮办代办人员依法依规、高效服务的能力。

(三)严格监督考核。建立项目单位、县工改办、帮办代办人员所在部门共同参与的考核机制,制定帮办代办服务考核办法,将帮办代办服务工作纳入“好差评”管理制度,对帮办代办人员进行考评。在帮办代办服务工作中尽职尽责、项目单位满意、成效显著的帮办代办人员,给予一定形式的表彰奖励。

(四)总结完善提升。及时总结帮办代办服务工作好的经验做法,发掘典型案例,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报道,用帮办代办服务的良好成效赢得项目单位认可,提升项目单位满意度。进一步优化完善帮办代办服务机制,结合实际需要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拓宽服务范围,全力打造“千钧一诺•阳光服务”品牌,助力全县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附件1: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帮办代办服务工作流程图.doc附件2: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帮办代办服务申请确认单.doc附件3: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帮办代办服务工作记录.doc附件4: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帮办代办服务评价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