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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千阳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

发布时间: 2021-05-11 16:56:38

一、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改革创新,完善四级分工、上下联动的


食品抽检工作机制,提升食品抽检工作质量;紧盯高风险食品、高风险指标、高风险区域等安全问题,排查隐患,增强食品抽机的针对性、有效性、系统性;充分发挥抽检监测排查和化解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作用,保障群众健康安全,确保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食品安全零事故。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提升食品抽检工作质量,从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入手,围绕涉及人民身体健康的食品安全性指标,提高对高风险、低合格率食品的抽检频次,加大对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残留、生物毒素污染等指标的抽检力度,加强对农产品批发市场、校园周边等重点区域的抽检,提高问题发现率。

(二)坚持检管结合。针对监管、执法、舆情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开展抽检,提升食品安全抽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通过加强抽检与日常监管信息的沟通,解决不合格食品的安全隐患和风险;通过监督抽检结果公开,推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三)坚持广泛覆盖。努力实现监督抽检覆盖县城、农村、城乡结合部等不同区域;覆盖市场销售的主要大类食品品种和细类;覆盖生产、流通、餐饮、网络销售等不同业态。重点抽检人民群众日常消费量大、关注度高、风险程度高的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等重点品种;校园幼儿园周边、大型批发市场等重点区域。

(四)坚持分工合作。国家、省、市、县四级紧密协作、合理分工、各有侧重。总局主要承担规模以上或产品占市场份额较大食品生产企业的产品抽检任务,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原则上不再重复抽检。省局主要承担本省所有在产获得许可证的食品生产企业的产品抽检任务。市局重点抽检全市食用农产品和食品批发市场、大型商场超市、大型餐饮服务单位、中央厨房、学校食堂、旅游景区等。县(区)局重点抽检当地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的农贸市场、集市、商场、超市、便利店、小食杂店、小作坊、小餐饮等。

(五)坚持常专结合。在计划性抽检的基础上,结合日常检查、既往抽检、节令热销、舆情热点、突发性食品安全问题等,及时有效组织开展专项抽检工作。在保障抽检计划实施的基础上,根据我县产业和消费特点安排节令食品专项抽检,实现计划性抽检与专项抽检有机结合,互为补充。

三、工作任务

2021年全县食品抽检总量要达到4批次/千人,其中食用农产品抽检量达到2批次/千人。

(一)抽检品种及项目。主要对本县市场销售的蔬菜、水果、畜禽肉、水产品、鲜蛋等主要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和“三小”食品进行抽检。

1.县局食品协调股组织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原则上每月对市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实施抽检,抽检品种应覆盖所列重点品种数量80%以上和其他自定品种。

2.按照《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方案》(全运组办发〔2021〕36号)、《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食品快速检测工作指导意见》(全运组办发〔2021〕37号)和《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食源性兴奋剂检测工作方案》(全运组办发〔2021〕38号)等文件要求,食品协调股要站在政治的高度,认真做好食品安全抽检相关工作,保证赛会食品安全。

3.县局食品协调股要根据总局《关于加强调味面制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公告》(2019年第56号)有关事项,将调味面制品(包括“辣条”)纳入2021年的监督抽检计划,并参照方便食品(调味面制品)进行检验和判定。要有序开展调味面制品抽检,不集中抽检,不集中公布不合格产品信息,同时做好消费引导和舆情监控。

4.县局食品协调股根据实际结合以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结果,参照县局印发的《食品安全“你点我检”监督抽检工作方案》(千市监发〔2021〕41号),确定承检机构开展工作。并将食品安全“你点我检”监督抽检任务列入到每年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中。原则上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

5.要加强对总局确定的市县食用农产品重点品种的抽检,同时对上年度抽检不合格的食品企业进行跟踪抽检。

(二)抽样场所。在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的农贸市场、商场、超市、便利店、小食杂店等进行食品抽样。可适当抽取进口食品和网络食品。网络销售食品、外卖食品以大型网络平台和本地网络平台为主,以本地生产经营食品为主。网络食品经营平台抽样时,抽样单和封条无需被抽样单位签字、盖章。

(三)抽检时间及频次。监督抽检原则上全年均衡开展,并兼顾时令节日特色,避免出现集中抽检、突击完成全年任务的现象。

1.小作坊食品抽检  全覆盖辖区内食品加工小作坊,计划共抽检72批次,小作坊抽检品种均为自制食品(详见附件2及附件3)。根据小作坊生产经营的食品风险程度、销售区域、产量和季节特点等确定抽检批次,原则上高风险产品每季度抽检一次,较高风险产品每半年抽检一次,一般风险产品每年抽检一次。

2.餐饮食品抽检  今年计划抽检餐饮食品16个食品细类(四级),共计抽检160批次(详见附件4),重点对日常消费量大、关注度高、风险程度高的餐饮食品种类及单位食堂、大型餐饮、火锅店等高风险区域抽检。

3.食用农产品抽检  食用农产品计划抽检33个细类(四级),共计抽检270批次(详见附件5),根据全县食用农产品消费量和季节特点等因素确定抽检品种和批次,重点抽检消费量大的食用农产品以及风险程度高的品种、项目。

4.节令食品专项抽检 专项计划抽检8批次(详见附件6),紧紧围绕群众节日消费特点,重点以绿豆糕、粽子和月饼开展“靶向式”抽检。

县局食品协调股对于连续2年以上抽检不合格或一年内3批次以上抽检不合格食品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要对相关企业进行约谈。

(四)数据录入。县局食品协调股负责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和核查处置数据均报送至“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网址http://spcj.gsxt.gov.cn/)。数据系统应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为提高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效率、第一时间防控食品安全风险,食品抽检必须出具具有CA签章的电子检验报告,且电子检验报告是唯一合法有效的检验报告。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