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政发〔2018〕7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陕西省民政厅、陕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宝鸡市镇村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陕民发〔2014〕49号)和宝鸡市委办公室、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镇村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宝办发〔2015〕2号)精神,经2016年10月26日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撤销城关镇段家湾村等32个行政村建制,现通知如下:
一、撤销下列32个行政村建制
(一)城关镇
1.撤销段家湾村并入惠家沟村,村名称惠家沟村,村委会驻地惠家沟,全村设9个村民小组。即原惠家沟村6个村民小组建制不变,原段家湾村3个村民小组依次称惠家沟村第七、第八、第九村民小组。
2.撤销韩家堂村并入新兴村,村名称新兴村,村委会驻地新兴,全村设9个村民小组。即原新兴村6个村民小组建制不变,原韩家堂村3个村民小组依次称新兴村第七、第八、第九村民小组。
3.撤销安坡村并入千川村,村名称千川村,村委会驻地千川,全村设10个村民小组。即原千川村5个村民小组建制不变,原安坡村5个村民小组依次称千川村第六、第七、第八、第九、第十村民小组。
城关镇撤销段家湾村等3个村后,共辖段坊村、千川村、西关村、新兴村、新民村、冉家沟村、惠家沟村、城内村、红升村、北台村、侯家坡村11个行政村,设65个村民小组。
(二)崔家头镇
1.撤销刘家塬村、王家坳村并入赵家塬村,村名称赵家塬村,村委会驻地赵家塬,全村设14个村民小组。即原赵家塬村6个村民小组建制不变,原刘家塬村4个、王家坳村4个村民小组依次称赵家塬村第七、第八、第九、第十、第十一、第十二、第十三、第十四村民小组。
2.撤销段家塬村并入黄里村,村名称黄里村,村委会驻地段家塬,全村设8个村民小组。即原黄里村3个村民小组建制不变,原段家塬村5个村民小组依次称黄里村第四、第五、第六、第七、第八村民小组。
崔家头镇撤销刘家塬村等3个村后,共辖崔家头村、赵家塬村、庄科村、斜道巷村、黄里村5个行政村,设43个村民小组。
(三)南寨镇
1.撤销阳坡村、冯家堡村并入小寨村,村名称小寨村,村委会驻地小寨,全村设15个村民小组。即原小寨村6个村民小组建制不变,原阳坡村4个、冯家堡村5个村民小组依次称小寨村第七、第八、第九、第十、第十一、第十二、第十三、第十四、第十五村民小组。
2.撤销刘家坳村、史家坪村并入尧头村,村名称尧头村,村委会驻地尧头,全村设15个村民小组。即原尧头村8个村民小组建制不变,原刘家坳村4个、史家坪村3个村民小组依次称尧头村第九、第十、第十一、第十二、第十三、第十四、第十五村民小组。
3.撤销走马堎村并入大寨村,村名称大寨村,村委会驻地大寨,全村设7个村民小组。即原大寨村4个村民小组建制不变,原走马堎村3个村民小组依次称大寨村第五、第六、第七村民小组。
4.撤销马家岭村、陈家槽村并入水泉村,村名称水泉村,村委会驻地水泉,全村设16个村民小组。即原水泉村5个村民小组建制不变,原马家岭村6个、陈家槽村5个村民小组依次称水泉村第六、第七、第八、第九、第十、第十一、第十二、第十三、第十四、第十五、第十六村民小组。
南寨镇撤销阳坡村等7个村后,共辖朝阳村、南寨村、邓家塬、小寨村、闫家庵、三合村、闫家村、新西村、大寨村、尧头村、水泉村、千塬村、龙泉寺村13个行政村,设129个村民小组。
(四)张家塬镇
1.撤销老庄沟村、柳王庙村并入南湾岭村,村名称南湾岭村,村委会驻地南湾岭,全村设15个村民小组。即原南湾岭村7个村民小组建制不变,原老庄沟村5个、柳王庙村3个村民小组依次称南湾岭村第八、第九、第十、第十一、第十二、第十三、第十四、第十五村民小组。
2.撤销景家寨村、北坡村并入七一村,村名称七一村,村委会驻地七一,全村设15个村民小组。即原七一村4个村民小组建制不变,原景家寨村4个村民小组依次称七一村第五、第六、第七、第八村民小组,原北坡村7个村民小组依次称七一村第九、第十、第十一、第十二、第十三、第十四、第十五村民小组。
3.撤销白善坊村并入柳家塬村,村名称柳家塬村,村委会驻地柳家塬,全村设10个村民小组。即原柳家塬村5个村民小组建制不变,原白善坊村5个村民小组依次称柳家塬村第六、第七、第八、第九、第十村民小组。
4.撤销尚家堡村并入寺坡村,村名称寺坡村,村委会驻地寺坡,全村设11个村民小组。即原寺坡村6个村民小组建制不变,原尚家堡村5个村民小组依次称寺坡村第七、第八、第九、第十、第十一村民小组。
张家塬镇撤销老庄沟村等6个村后,共辖柳家塬村、寺坡村、晖川村、王家庄村、曹家塬村、宝丰村、新文村、七一村、观明村、双庙塬村、南湾岭村11个行政村,设94个村民小组。
(五)草碧镇
1.撤销磨朝村并入白村寺村,村名称白村寺村,村委会驻地白村寺,全村设7个村民小组。即原白村寺村4个村民小组建制不变,原磨朝村3个村民小组依次称白村寺村第五、第六、第七村村民小组。
2.撤销屈家湾村并入草碧村,村名称草碧村,村委会驻地草碧,全村设10个村民小组。即原草碧村6个村民小组建制不变,原屈家湾村4个村民小组依次称草碧村第七、第八、第九、第十村民小组。
3.撤销仰塬村并入邢家塬村(原邢家塬村四组并入罗家店村,并入后称罗家店村第十村民小组),村名称邢家塬村,村委会驻地邢家塬,全村设11个村民小组。即原邢家塬村第一、第二、第三村民小组建制不变,原仰塬村8个村民小组依次称邢家塬村第四、第五、第六、第七、第八、第九、第十、第十一村民小组。
4.撤销罗家塬村并入罗家店村,村名称罗家店村,村委会驻地罗家店,全村设10个村民小组。即原罗家店村4个村民小组建制不变,原罗家塬村5个村民小组和原邢家塬村四组依次称罗家店村第五、第六、第七、第八、第九、第十村民小组。
草碧镇撤销磨朝村等4个村后,共辖董坊村、寇家河村、龙槐塬村、坡头村、罗家店村、草碧村、上店村、邢家塬村、白村寺村9个行政村,设73个村民小组。
(六)水沟镇
1.撤销孙家塬村并入水沟村,村名称水沟村,村委会驻地水沟,全村设9个村民小组。即原水沟村4个村民小组建制不变,原孙家塬村5个村民小组依次称水沟村第五、第六、第七、第八、第九村民小组。
2.撤销干沟村并入三泉村,村名称三泉村,村委会驻地三泉,全村设8个村民小组。即三泉村4个村民小组建制不变,原干沟村4个村民小组依次称三泉村第五、第六、第七、第八村民小组。
3.撤销后沟村并入柿沟村,村名称柿沟村,村委会驻地柿沟,全村设9个村民小组。即原柿沟村6个村民小组建制不变,原后沟村3个村民小组依次称柿沟村第七、第八、第九村民小组。
4.撤销西沟村并入纸坊沟村,村名称纸坊沟村,村委会驻地纸坊沟,全村设8个村民小组。即原纸坊沟村4个村民小组建制不变,原西沟村4个村民小组依次称纸坊沟村五、第六、第七、第八村村民小组。
5.撤销团结村并入丰头村,村名称丰头村,村委会驻地丰头,全村设8个村民小组。即原丰头村3个村民小组建制不变,原团结村5个村民小组依次称丰头村第四、第五、第六、第七、第八村村民小组。
水沟镇撤销孙家塬村等5个村后,共辖裕华村、夹咀村、三泉村、水沟村、辛家沟村、新中村、柿沟村、英明村、丰头村、纸坊沟村10个行政村,设73个村民小组。
(七)高崖镇
1.撤销柳沟村、殿沟村并入普社村,村名称普社村,村委会驻地普社,全村设9个村民小组。即原普社村2个村民小组建制不变,原柳沟村4个、殿沟村3个村民小组依次称普社村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第七、第八、第九村村民小组。
2.撤销腰崖村并入高明村,村名称高明村,村委会驻地高明,全村设7个村民小组。即原高明村4个村民小组建制不变,原腰崖村3个村民小组依次称高明村第五、第六、第七村民小组。
3.撤销羊头庙村并入阳川寺村,村名称阳川寺村,村委会驻地阳川寺,全村设7个村民小组。即原阳川寺村4个村民小组建制不变,原羊头庙村3个村民小组依次称阳川寺村第五、第六、第七村村民小组。
高崖镇撤销柳沟村等4个村后,共辖阳川寺村、东庄村、高明村、坪上村、雪白殿村、普社村6个行政村,设36个村民小组。
二、撤并后全县行政村组基本情况
全县原有97个行政村,513个村民小组,撤并后保留65个行政村,513个村民小组,比撤并前减少32个行政村,村民小组数不变。
特此通知。
千阳县人民政府
2018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