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政发〔2014〕24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双管”单位:
千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0次会议决定:
刘启荣同志任宝鸡市环境保护局千阳分局局长;
免去:
金鑫同志宝鸡市环境保护局千阳分局局长职务。
千阳县人民政府
2014年11月3日
抄送:市政府,市环境环保局。
县委各部委,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县纪委,县人武部,县法院、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11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