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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刘启荣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4-12-02 08:36

千政发〔2014〕24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双管”单位:

千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0次会议决定:

刘启荣同志任宝鸡市环境保护局千阳分局局长;

免去:

金鑫同志宝鸡市环境保护局千阳分局局长职务。



千阳县人民政府

2014年11月3日

抄送:市政府,市环境环保局。

县委各部委,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县纪委,县人武部,县法院、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11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