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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阳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镇级行政区划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6-02 09:02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双管”单位:

根据陕西省民政厅、陕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宝鸡市镇村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陕民发〔2014〕49号)和宝鸡市委办公室、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镇村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宝办发〔2015〕2号)精神,撤销柿沟镇,并入水沟镇,镇名水沟镇,镇政府驻水沟村。调整后,全县辖城关镇、南寨镇、崔家头镇、张家塬镇、草碧镇、水沟镇、高崖镇7个镇。



千阳县人民政府

2015年5月29日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民政局

县委各部委,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

县人武部,县法院、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