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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阳县卫生健康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来源:县卫健局 发布时间:2024-03-26 15:05


  编号

检查对象

抽查主体

抽查事项名称

抽查内容

抽查依据

抽查比例和频次

1

公共场所经营单位

千阳县卫生健康局

对公共场所监督检查

卫生许可、从业人员、顾客用品用具、病媒生物防治、卫生设施、卫生质量、卫生管理制度档案等。具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艾滋病防治条例》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2

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

千阳县卫生健康局

对饮用水卫生的监督检查

卫生许可、卫生制度和人员体检、培训;工程项目验收有无卫生行政部门参加;饮用水水质是否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情况;集中式供水水质处理情况;集中式供水水质检验情况;饮用水污染事故报告情况;是否使用无批准文件的涉水产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3

医疗卫生机构

千阳县卫生健康局

对医疗卫生机构放射诊疗的监督检查

放射诊疗机构资质情况,放射诊疗工作人员管理情况,电离辐射警示标志和工作指示灯情况,放射诊疗建设项目情况,安全防护与质量保证情况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20%,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4

对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情况的监督检查

传染病疫情报告与控制、预防接种、消毒隔离与院感控制、医疗废物处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消毒产品索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
《消毒管理办法》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20%,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5

对医疗机构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

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医师执业、护士执业、药剂人员执业、医技人员执业、处方的管理、医学证明的管理、精麻药品管理、临床用血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处方管理办法》
《护士条例》

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6

学校

千阳县卫生健康局

对学校卫生的监督检查

教学环境、生活环境、传染病防治、生活饮用水、配合相关部门对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落实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10%,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