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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千阳县民政局 千阳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12月份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的通知

来源: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9-01-31 20:21

千阳县民政局 千阳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1812月份城乡医疗救助

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镇人民政府:

根据《宝鸡市医疗救助暨特大疾病救助办法(暂行)》(宝市民发〔2016118号)文件精神,经审核,全县201812月份符合城乡医疗救助政策共计1005人次626847.4元,其中:1002人次在市各大医院直报直销共计622112.4元,3人次4735元按照惠农补贴“一卡通”形式发放。望你镇及时与财政所紧密协作,将发放花名册录入惠农补贴系统城乡医疗救助第一批,确保此项资金按时发放。

千阳县民政局 千阳县财政局

2019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