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医保经办中心、各医疗机构:
现将《 宝鸡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整合规范临床量表评估类、中医类(灸法、拔罐、推拿)、中医外治类、中医针法类等四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宝医保发〔2025〕21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千阳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4月3日
转发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整合规范临床量表及中医四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