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2025年度县委、县政府评比表彰方案>的通知》精神,经民主推荐、评选复核,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县委、县政府拟表彰2025年度深化“四年活动”先进集体20个,先进个人50名,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内,如对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6年4月13日—2026年4月至17日。
电 话:0917-4245916
地 址:宝鸡市千阳县市民中心3楼
邮 编:721100
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函方式进行反映。
附:2025年度深化“四年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docx
千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