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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财政决算的报告

发布时间: 2017-09-13 00:00:00

关于2016年度财政决算的报告


千阳县财政局局长 冯乾珍

(2017年8月29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就我县2016年度财政决算情况向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作报告,请审议。

一、2016年度财政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全县财政总收入完成11913万元,占调整预算12124万元的98.3%,同比下降36.5%,减收6860万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完成7414万元,占调整预算7400万元的100.2%,下降35.4%,减收4063万元;上划中央四税收入完成4499万元,占调整预算4724万元的95.2%,同比增长19.9%,增收748万元。

全县财政支出完成121453万元(含中省市专款56570万元),占调整预算121139万元的100.3%,增长16.1%,同比增支16817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

2016年上级补助收入108324万元,分项目为:(1)返还性收入992万元,其中:增值税和消费税税收返还收入312万元,营改增基数返还收入488万元,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31万元,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161万元(成品油价税费改革税收返还基数8万元、运管系统下划经费基数153万元)。(2)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50762万元,其中:省均衡转移支付收入27357万元,市财政转移支付收入880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325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4691万元,固定数额补助收入5827万元(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收入841万元,调整工资转移支付补助收入3272万元,企业事业单位划转补助收入516万元,体制补助等收入1198万元),结算补助收入1530万元,其他转移支付收入10152万元。(3)专项转移支付收入(专款)56570万元。

2016年全县地方财政收入完成7414万元。分项目完成情况:增值税1003万元,增长94.8%;营业税778万元,下降64.6%;企业所得税122万元,下降48.7%;个人所得税42万元,增长10.5%;资源税211万元,下降43.3%;城市维护建设税294万元,下降32.4%;房产税118万元,下降7.8%;印花税91万元,增长11%;城镇土地使用税261万元,增长29.2%;土地增值税123万元,下降17.5%;车船税66万元,增长4.8%;耕地占用税421万元,下降38.3%;契税259万元,下降22.5%,专项收入286万元,下降71.7%;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197万元,下降19%;罚没收入419万元,下降12.2%;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1723万元,下降45%。

税收和非税收入完成情况:税收收入完成3789万元,占调整预算3755万元的100.9%,同比下降29.6%,减收1595万元;非税收入完成3625万元,占年初预算3645万元的99.5%,同比下降40.5%,减收2468万元。非税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为48.9%,较上年提升4.2个百分点。

各征收部门完成情况:国税局完成1226万元,占调整任务1213万元的101.1%,同比增长16.7%,增收175万元;地税局完成2807万元,占调整任务2807万元的100%,下降39.3%,减收1820万元;财政局完成3381万元,占调整任务3380万元的100%,下降41.7%,减收2418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专项上解支出372万元,其中:事业单位上划经费194万元,农村基金会再贷款本息扣款82万元,部分企业退休人员省级代垫养老保险扣款42万元,农业综合开发扣款13万元,渭河流域污染补偿省级扣款13万元,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手续费上解6万元,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上解22万元。

2016年财政支出完成121453万元,重点支出完成情况:教育支出27473万元,占财政支出的2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580万元,占财政支出的15.3%;医疗卫生支出12061万元,占财政支出的9.9%;节能环保支出2576万元,占财政支出的2.1%;农林水支出29620万元,占财政支出的24.4%。

3.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结余情况

2016年一般预算收入741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08324万元,债券转贷收入11906万元,上年结余4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2万元,调入资金2858万元,收入总计130654万元;一般预算支出121453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72万元,债券还本支出7646万元,增设预算周转金-22万元,按规定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45万元,支出总计130594万元;年终结余(专项结算补助结转)6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8349万元,占调整预算8349万元的100%,同比下降7%,减少627万元,其中:本级收入625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091万元。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4132万元,占调整预算4131万元的100%,同比下降67.4%,减少8530万元,其中: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2711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支出1421万元。

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625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091万元,转贷置换专项债券收入12万元,上年结余236万元,收入总计859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4132万元,置换专项债券还本支出12万元,调出资金2816万元,支出总计6960万元;年终结余1637万元。

二、2016年财政主要工作

(一)节支增效,努力确保收支平衡。一是全力挖潜增收。积极主动做好服务,深入宣传税收等政策,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作用,加强对重点企业、重大税源项目的管控,稳定收入来源。突出对新落地项目的财税贡献度测评,做好招商引资的税源“精算师”,确保即招商又引税。二是优化征管手段。密切关注经济发展走势与税制改革形势对财政收入的影响,增强收入的计划性预见性,强化全县税收数据和行业分析,深化财政、国税、地税三方合作,实现收入增长目标的动态管理和合理调整,避免大起大落,确保收入可持续增长。三是积极争取项目资金。紧盯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随时保持与省市相关部门紧密联系,紧跟项目审核每一环节,找准政策的切入点和项目的对接点,确保已申报的项目落实落地。按照《千阳县争取中省市资金考核管理办法》,对各镇、各部门争取资金情况,逐月统计通报,有力地促进了各镇、各部门争资金争项目工作。四是有效控制支出。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在保工资保民生保运转的同时,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进一步厘清公共财政运行边界,扎紧支出“口子”,慎开政策新口子,严控新增支出,在保平衡中过紧日子。

(二)优化供给,提高服务保障能力。一是助推重点工程建设。继续加大对政府重点工程项目的资金保障,全年共拨付各类项目资金1.5亿元,用于工业园区、现代农业、统筹城乡、城镇建设、环境保护、文化旅游、电子商务和交通、水利等重大项目建设。拓宽融资渠道,以国有资产运营公司和城建开发公司为载体,争取国家基金贷款资金1.47亿元,用于县城集中供热、排水管网、老年公寓、千河河道治理、水污染防治、棚户区改造等重点项目。二是提升社会保障水平。全年共拨付民政救灾救助、城乡低保、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类资金21992.4万元,低保、五保、优抚、临时救助、残疾人生活补贴等补助救助资金,实现了“一卡通”发放新模式。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个人缴费代扣代缴4017.1万元,门诊医疗补助随工资发放,城乡居民及少儿医保、困难及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障到位。三是确保教育优先发展。继续提高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和健全帮困助学机制,全面深化教育综合改革。义务教育、学前教育、高中、职业技术教育保障政策全面落实,营养改善计划和贫困学生资助工作有序推进。适应农业人口市民化推进需要,落实西新小学建设融资贷款7000万元。四是支持农业农村发展。全年共下达“三农”资金29620万元,持续增加对农、林、水等农业基础设施、农村生态环境、新农村建设和农业产业园的投入。进一步巩固提升苹果产业建设,设立苹果产业发展基金300万元,争取中省投资8000万元,着力打造我国矮砧密植苹果生产第一县。全面推行惠农补贴“一卡通”兑付方式改革,发放2016年各类涉农补贴3557.4万元。大力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按标准落实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和村组干部报酬,确保基层组织正常运转。五是扶持企业发展。全面推行“营改增”,认真贯彻中省市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重大决策部署,落实骨干企业税收返还、支持创业就业、扶持小微企业发展、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各项税费优惠1323万元。支持企业技术创新,争取中小企业发展、电子商务专项资金1579万元。拨付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547.48万元,支持555人、6户小微企业争取就业创业贷款5055万元。六是支持平安千阳建设。按标准全额落实公检法司部门公用经费,安排综治维稳经费68.4万元,拨付办案业务经费674万元、设备采购资金350万元、交通道路救助和交警业务经费84万元,确保政法机构正常运转,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平安千阳建设提供财力保障。七是推进文化旅游事业发展。投入1511万元,支持完善镇(村)文化站(室)、农村电影固定放映点和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建设,支持社区书屋、农家书屋的运转和图书更新,开展送文化下乡等公益性文化活动,促进农村公共文化事业发展。继续实施体育馆、博物馆、文化馆(站)、图书馆免费开放。推进旅游业发展,安排千湖湿地建设专项资金350万元,拨付旅游专项资金223万元,成功举办了象棋公开赛、自行车骑行赛、海内外书画名家采风等活动,进一步提升了千阳旅游影响力。
(三)破难创新,加快释放改革红利。一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实行综合预算管理,全面推行“零基”预算,规范部门项目支出。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加大预决算公开力度,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二是继续深化国库管理改革。在全县继续开展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工作,推进现代国库制度建设。进一步深化公务卡改革工作,扩大公务卡报销范围。三是稳步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工作。制定印发了《千阳县财政局推进PPP工作流程及职责分工(试行)》办法,上报PPP项目4个,千湖国家湿地公园开发项目于2016年1月7日被陕西省财政厅评选为省级示范项目,获得省发改和省财政前期费用补助资金90万元。四是实施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制定我县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改革实施方案,公布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通过竞争性磋商向3个文艺团体购买文化惠民下乡演出26场,开启了我县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五是防控政府债务风险。制订政府债务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开展地方政府性融资担保清理整改工作,加强融资平台融资管理,规范政府与社会资本方的合作行为,健全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2016年我县财政工作取得了圆满成绩,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全县财政运行中仍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受经济下行和我县经济短板、税源结构、“营改增”等因素影响,财政收入增长乏力;脱贫攻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义务教育、环境治理等民生项目刚性支出增加较多,财政收支矛盾愈加尖锐;政府债务负担较重,偿债压力逐年加大,财政资金调度十分困难;财政管理水平与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要求相比仍有较大差距,财政改革亟需进一步深化。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认真研究,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附件:1、千阳县2016 年财政决算表

2、千阳县2016年转移支付执行情况说明

3、千阳县2016年举借债务情况说明

4、千阳县2016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5、千阳县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执行情况说明